商络电子: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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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4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
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
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
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
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上述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 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
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恒邦”)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
币的担保。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6)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
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 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
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展宏”)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
币的担保。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6)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
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 为新加坡商络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宝科技”)签
订《最高额保证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商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
坡商络”)与联宝科技之间的采购合同及其相关附件、订单、工作说明或其他相
关附属文件及其日后不时的修改、补充、更新文件项下新加坡商络对联宝科技所
负一切债务,提供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款、退款、滞期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给联宝科技人员和
财产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而使联宝科技增加的支出、联
宝科技行使主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
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5 年 11 月 28 日汇率
折算约为 58,132.61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5%,
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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