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7 1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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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5-09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9 人,代表股份 5,397,198,9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76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 9,325,396,67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1,363,178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94,033,492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969,994,45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2 人,代表股份 427,204,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8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96 人,代表股份 428,068,52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92 人,代表股份 427,204,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81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8,901,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3%;
反对 7,864,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7%;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770,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8371%;弃权 433,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965,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834,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3.9184%;弃权 846,9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0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9%。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提案 3.00《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760,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63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4.0029%;弃权 689,6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31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提案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836,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0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4.0000%;弃权 626,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提案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4,067,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36,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3.9515%;弃权 603,0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
  提案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564,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434,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4.0665%;弃权 613,3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提案 3.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096,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966,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4.1158%;弃权 870,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4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3%。
  提案 3.0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570,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44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4.0394%;弃权 723,0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9%。
  提案 3.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836,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0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3.9932%;弃权 654,8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提案 3.0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4,032,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02,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23.9552%;弃权 621,7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91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2%。
  提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陈邦先生、
李力先生、吴士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5,372,629,9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3,4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2605%。
  陈邦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74,638,9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8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508,4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7298%。
  李力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74,549,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8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419,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7090%。
  吴士君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高国垒先生、
刘端女士、田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5.01   提名高国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369,032,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7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9,901,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3.4200%。
  高国垒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5.02   提名刘端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376,211,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080,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5.0971%。
  刘端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5.03   提名田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5,376,334,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203,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5.1259%。
  田素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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