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公司”)科
技创新能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构建一套独立于现有生产体系、专注于
战略性技术研究的创新平台,公司拟参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经投”)、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术
总院”),合资组建江海股份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
“合
资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资公司主要围绕市场需求及江海股份战略发展,借助高校实验室资源与科
研团队,开展新技术研究,培养新技术人才。聚焦行业技术迭代与江海股份战略
发展需求,承担技术研究工作,弥补现有研发体系在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方面的
短板。公司将精准对接新能源、轨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对电
容器更高可靠性、更长寿命、更小型化的性能要求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量回
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搭建产学研深度
融合平台,整合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交叉学科研究、实验设备等方面的优质资源,
推动技术突破。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江海股份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合资
公司股权比例为 60%;技术总院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 30%;
浙江经投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 10%。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
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范烨、刘知豪、
黄仕毅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浙江经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技术总院、浙江经投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国资控制。浙江经投、技术总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6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88 年 1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麻亚峻
注册资本:313,720 万元
经营范围: 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投资;金属材料,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橡胶及制品,木材,胶
合板,造纸原料,矿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旅游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地下工程设备的制造、维修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经投 100%股权;实际控
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主要业务:投资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经投资产总额 45.96 亿元,净资
产 37.72 亿元;2024 年 1-12 月浙江经投实现营业收入 1.14 亿元,净利润 0.95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浙江经投资产总额
亿元,净利润 5.98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浙江经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公司与浙江经投受同一实控
人浙江省国资委控制,浙江经投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信用状况: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兴
路 477 号 2 幢 3 楼 3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袁迎捷
注册资本:20 亿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进出口;标
准化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
械设备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建筑材料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联
网设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服务消费机
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专利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股权结构: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技术研究总院 100%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主要业务:研发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技术研究总院资产总额 101,063.98
万元,净资产 97,112.38 万元;2025 年 1-10 月技术研究总院实现营业收入 0 万
元,净利润-2887.62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技术总院受同一实控人浙江省国资委控制,技术总院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信用状况: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海股份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
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4)股权架构:江海股份以货币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60%,
技术总院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0%;省经投公司以货币
出资 5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合资公司首期出资 1,000 万元,在
注册成立后 180 日内各方按股权比例出资到位。合资公司成立后,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表 1:合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100.00%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的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6)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5 名,其中江海股份推
荐 3 名董事、省经投公司推荐 1 名董事、技术总院推荐 1 名董事。董事长由江海
股份派出董事担任。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技术总院、浙江经投合资设立创新研究院,旨在依托浙江经投、技术
总院的平台及资源优势,构建一套独立于现有生产体系、专注于战略性技术研究
的创新平台,聚焦行业技术迭代与江海股份战略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新能源、轨
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对电容器更高可靠性、更长寿命、更小
型化的性能要求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量回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开展技
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资合同由公司与浙江经投、技术总院根据本次投资需要协商确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
之后,我们认为: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合
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
为:公司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
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弥补公司现有研发体系在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方
面的短板,有利于精准对接新能源、轨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
对电容器更高可靠性、更长寿命、更小型化的性能要求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
量回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搭建产学研
深度融合平台,整合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交叉学科研究、实验设备等方面的优质资
源,推动技术突破。本次投资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九、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前瞻性技术研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来或存在研发周期延长、成果无法达到
预期目标等问题。
应对措施:建立阶段性评估机制,每季度对研发进展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研究
方案;加强与合作高校的沟通,共享研究数据,降低技术风险;储备备选课题,若
某一课题遇阻,可快速切换至其他课题。
高端科研人才稀缺,公司未来存在核心研究人员流失、招聘难度大等问题。
应对措施:完善激励机制,除薪酬激励外,增设科研成果分红、股权期权等长
期激励;与高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定向培养符合需求的专业人才;为科研人
员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与晋升通道,增强人才粘性。
公司的研发成果可能无法顺利转化为实际产品,或转化后市场接受度低,导致
投资回报不及预期。
应对措施:在研发初期邀请江海股份生产部门、市场部门参与选题论证,确保
成果符合生产工艺与市场需求;建立中试基地,对研发成果进行小批量试生产,验
证可行性后再大规模推广;加强市场调研,提前布局市场推广渠道,提高成果转化
成功率。
公司研发投入可能超出预算,或后续出资无法及时到位,影响项目推进。
应对措施: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研发费用支出,定期进行财务
审计;与江海股份建立资金联动机制,确保后续出资按时到位;积极申请政府科研
补贴与专项基金,补充研发资金。
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