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6 17:48: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公司”)科
技创新能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构建一套独立于现有生产体系、专注于
战略性技术研究的创新平台,公司拟参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经投”)、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术
总院”),合资组建江海股份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
                                  “合
资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资公司主要围绕市场需求及江海股份战略发展,借助高校实验室资源与科
研团队,开展新技术研究,培养新技术人才。聚焦行业技术迭代与江海股份战略
发展需求,承担技术研究工作,弥补现有研发体系在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方面的
短板。公司将精准对接新能源、轨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对电
容器更高可靠性、更长寿命、更小型化的性能要求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量回
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搭建产学研深度
融合平台,整合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交叉学科研究、实验设备等方面的优质资源,
推动技术突破。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江海股份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合资
公司股权比例为 60%;技术总院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 30%;
浙江经投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 10%。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
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范烨、刘知豪、
黄仕毅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浙江经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技术总院、浙江经投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国资控制。浙江经投、技术总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6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88 年 1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麻亚峻
   注册资本:313,720 万元
   经营范围: 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投资;金属材料,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橡胶及制品,木材,胶
合板,造纸原料,矿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旅游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地下工程设备的制造、维修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经投 100%股权;实际控
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主要业务:投资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经投资产总额 45.96 亿元,净资
产 37.72 亿元;2024 年 1-12 月浙江经投实现营业收入 1.14 亿元,净利润 0.95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浙江经投资产总额
亿元,净利润 5.98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浙江经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公司与浙江经投受同一实控
人浙江省国资委控制,浙江经投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信用状况: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兴
路 477 号 2 幢 3 楼 3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袁迎捷
   注册资本:20 亿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进出口;标
准化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
械设备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建筑材料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联
网设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服务消费机
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专利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股权结构: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技术研究总院 100%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主要业务:研发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技术研究总院资产总额 101,063.98
万元,净资产 97,112.38 万元;2025 年 1-10 月技术研究总院实现营业收入 0 万
元,净利润-2887.62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技术总院受同一实控人浙江省国资委控制,技术总院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信用状况: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海股份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
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4)股权架构:江海股份以货币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60%,
技术总院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0%;省经投公司以货币
出资 5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合资公司首期出资 1,000 万元,在
注册成立后 180 日内各方按股权比例出资到位。合资公司成立后,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表 1:合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100.00%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的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6)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5 名,其中江海股份推
荐 3 名董事、省经投公司推荐 1 名董事、技术总院推荐 1 名董事。董事长由江海
股份派出董事担任。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技术总院、浙江经投合资设立创新研究院,旨在依托浙江经投、技术
总院的平台及资源优势,构建一套独立于现有生产体系、专注于战略性技术研究
的创新平台,聚焦行业技术迭代与江海股份战略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新能源、轨
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对电容器更高可靠性、更长寿命、更小
型化的性能要求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量回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开展技
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资合同由公司与浙江经投、技术总院根据本次投资需要协商确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
之后,我们认为: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合
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
为:公司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
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弥补公司现有研发体系在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方
面的短板,有利于精准对接新能源、轨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
对电容器更高可靠性、更长寿命、更小型化的性能要求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
量回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搭建产学研
深度融合平台,整合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交叉学科研究、实验设备等方面的优质资
源,推动技术突破。本次投资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九、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前瞻性技术研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来或存在研发周期延长、成果无法达到
预期目标等问题。
  应对措施:建立阶段性评估机制,每季度对研发进展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研究
方案;加强与合作高校的沟通,共享研究数据,降低技术风险;储备备选课题,若
某一课题遇阻,可快速切换至其他课题。
  高端科研人才稀缺,公司未来存在核心研究人员流失、招聘难度大等问题。
  应对措施:完善激励机制,除薪酬激励外,增设科研成果分红、股权期权等长
期激励;与高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定向培养符合需求的专业人才;为科研人
员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与晋升通道,增强人才粘性。
  公司的研发成果可能无法顺利转化为实际产品,或转化后市场接受度低,导致
投资回报不及预期。
  应对措施:在研发初期邀请江海股份生产部门、市场部门参与选题论证,确保
成果符合生产工艺与市场需求;建立中试基地,对研发成果进行小批量试生产,验
证可行性后再大规模推广;加强市场调研,提前布局市场推广渠道,提高成果转化
成功率。
  公司研发投入可能超出预算,或后续出资无法及时到位,影响项目推进。
  应对措施: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研发费用支出,定期进行财务
审计;与江海股份建立资金联动机制,确保后续出资按时到位;积极申请政府科研
补贴与专项基金,补充研发资金。
  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海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