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连云港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37,647.73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7,647.73 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科科技”)的全资子公
司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坪”)及杭州金研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金研”)分别持有连云港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
港科华”、“参股公司”)5%、95%股权,连云港科华持有并运营连云港 136MW
户用光伏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连云港科华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申请本金为人民币 4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
为 15 年,上海晶坪及杭州金研以各自持有的连云港科华全部股权为上述融资提
供股权质押担保,并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
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末,上述融资的本金余额约人
民币 3.76 亿元。
现因各股东拟将持有的连云港科华全部股权对外转让,需先行解除该等股权
质押方可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经与华融金租等各方协商,参股公司各股
东的关联方晶科科技、浙江钱塘江金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金研的关联方,
以下简称“金研资本”)拟共同为连云港科华的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替换并同步解除上海晶坪、杭州金研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
金研资本将为晶科科技的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保证担保为短期阶段性担保,根据股权受让方出具的相关承诺,连云港
科华将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实施融资置换,解除晶科科技和金研资本的担保责任。
公司预计本次提供担保的实际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案》,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连云港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杭州金研持股 95%,上海晶坪持股 5%
法定代表人 施圆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2022 年 06 月 22 日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人民东路 139 号 A 幢三单元
注册地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合同能源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860.20 39,743.7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8,059.47 38,901.91
资产净额 800.73 841.85
营业收入 3,541.82 4,576.28
净利润 30.25 1,229.6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华融金租
保证人:晶科科技、金研资本
债务人(承租人):连云港科华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协
议内容为准:
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
费和其他费用。
协议成就,债权人已全额收到租赁资产转让协议项下对应价款以及承租人支付的
主合同项下剩余租金,则保证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在上述条
件成就后,向债权人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通知中应明确说明解除依据以及理由。
(二)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研资本
被保证人:晶科科技
本次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最终以正式签署的
协议内容为准: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华融金
租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实现上海晶坪对外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目的,是参
股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阶段性安排,根据股权受让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公司预
计本次提供担保的实际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本次担保应金融机构要求未按持
股比例提供担保,为降低担保风险,金研资本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综
上,本次担保属于阶段性过渡措施且担保风险可控,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方式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需要,
有利于参股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启动融资置换程序。本次担保将由参股公司控股股
东的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
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85,129.57
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 有 者 权益的比 例 为 125.06% ,其中,对 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 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