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斗
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出租房产并代收水电费共 2,465.714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及
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天线类产品预计 2025 年 11 月-12 月金额 150 万元;公司全资
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及
其全资子公司销售芯片、模组等产品预计 2025 年 11 月-12 月金额 300 万元。本
次关联交易额合计 2,915.7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7%,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
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高级辅
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
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
合计 100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727.78 248,238.41
负债总额 174,941.79 176,664.63
净 资 产 41,785.99 71,573.77
营业收入 311,949.03 208,206.50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净 利 润 5,936.43 3,637.33
经核查,北斗智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斗智联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出租房产
重庆智能与北斗智联的定价依据是周边同类房产的租赁市场均价,本次关联
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行情,具备公允性。
本次租赁期限五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19.63 元/月/平方米,租金合计
(二)佳利电子、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销售天线、模组等产品
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
复杂程度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
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出租房屋
出租人(甲方):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共计 20,255.68 平方米及 70 个车位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特此同意租用该房屋,
并仅将该房屋用作办公、生产等用途。
人民币 19.63 元/月/平方米,合同额为 23,857,140.00 元。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面积共计:16295.06 ㎡)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之相关的《补
充协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解除,上述合同所约租赁费用缴纳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方皆不承担违约责任。
建、增建或改进。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得从
事违法活动,不得严重违反与园区管理人签署的园区管理服务协议或其他园区管
理规定、条例、公约或责任书承诺,若乙方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
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且甲方不予退还押金,租金据实
结算。
(二)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销售天线)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额:不超过壹佰伍拾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乙方支付全款。
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
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三)采购框架合作协议(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销售芯片、模组)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额:不超过叁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乙方支付全款。
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
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
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与本公司交易正常结算且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五、与该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
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71.46 万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
公司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单位:万元)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
租金(含代收水电费) 736.70
司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T 技术服务收入 89.2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 49.46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490.98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1.10
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703.97
小计 2,071.46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明细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
租金(含代收水电费) 2,465.714
司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150.00
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00.00
小计 2,915.714
合计 4,987.177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智能、佳利电子、和芯星通因业务开展需要新增与北
斗智联关联交易额合计 2,915.714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公开、公正、
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
审议。
七、备查文件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