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5-06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
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珠海市斗门区湿地生态园及其配
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兰州彭家坪中央生态公园工程项目”已完工,
“梅州市剑英湖公园片区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已终止。公司拟将前述已
完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前述尚未实施部分子项目予以终止,并拟将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6,770,971.70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将办理相关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向李大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88 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057,84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44,999,988.63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50,000.00 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5,549,988.63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广会验字[2016]G1502495011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珠海市斗门区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
目
合计 82,555.00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卓越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活期 330,000,000.0 6,768,055.7
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存款 0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 149,999,988.6
司深圳卓越城支行 存款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 169,000,000.0
司深圳东海支行 存款 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 178,000,000.0
司深圳沙河支行 存款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活期
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 存款
合 计 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净额 11,875,614.03 元
(其中 2025 年 1-3 季度收到利息收入净额 2,966.38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利息收入净额 211,088.03 元,当
前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 6,559,883.67 元。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共
现金交易对价149,000,000.00元,累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和资
金使用需求作出的合理调整。
三、拟对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工或已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6,770,971.70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已完工或已终止,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来计算,每年可减少公司利息支
出20.31万元,可以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各项业务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违反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全体委员一
致通过了《关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
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同意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