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嘉源(2025)-01-572
敬启者: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嘉源(2025)-01-312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嘉源(2025)-01-313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
〔2025〕120028 号《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本所律师对《审核问询
函》中需要律师说明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出具
了嘉源(2025)-01-411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嘉源(2025)-01-412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为使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能够反映发行人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
变化情况,本所律师就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相关法律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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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并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出具了嘉源(2025)-01-450 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嘉源(2025)-01-518 号《北京市嘉
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豁免版)》和嘉源(2025)-01-519 号《北京市嘉
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为使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能够反映发行人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变化情况,本所律师就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
相关法律事项的变化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在此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报告期更新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下
简称“报告期”)。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
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之依据。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其在
原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律师在原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
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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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信息更新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下
列项目:
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
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合计 280,057.57 266,301.06
注 1:上述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已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2,452.06 万元后的金额。
本次发行事宜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依《公司章程》的规定批准,
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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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发行人
具备申请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之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进行了逐项核查。经
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
有独立运营的能力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
五、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2025 年三季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配偶王萍持有发行人 6.59%股份,童永胜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 24.31%的股份。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童永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童永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
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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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王萍
直接持有发行人 6.59%的股份,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王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 发行人的设立、股本及演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书面确认及相关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增至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期内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公告,在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期
间,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回购股份注销等事宜引致发行人股本变动。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席位、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激励
对象在相应行权期内共计行权 3,703,554 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 名离职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
回购注销方案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35,000 股。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总股本为 55,011.2251 万股,鉴于上述原因,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变更为 55,007.7251 万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55,007.725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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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变动外,原法律意见书已披露发行人的设立及上市后历次股权变动
情况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上市后的历次股本变动均已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变动合法、有效。
七、 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业务资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就其在中国境内经营其主
要业务的资质的变动情况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主要业务资质变动一览表。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
子公司就其在中国境内经营其主要业务已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及许可。
(三)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四)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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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标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童永胜先生,其他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王萍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双方系夫妻关系,
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详见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相关内容。
公司前述第 1、2 项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
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控股股东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为岩谷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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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谷科技现持有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30782MA28QU829D)。根据该《营业执照》及《浙江岩谷科技有
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岩谷科技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
资),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777 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
童永胜,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为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岩谷科技的
登记状态为“存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童永胜持有岩谷科技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
公司关联方法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相关内容。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报告期内该等关联法人
与公司之间发生过关联交易的主体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岩谷科技 董事长、总经理童永胜持股 55.20%并担任其董事长
公司持有广东国研 30.72%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
广东国研
理张志担任其董事
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 公司持有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30.72%的股权,并委
公司 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担任其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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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江苏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 公司持有江苏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
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志担任其董事
的关联人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之间
发生过关联交易且发行人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为其他关联方,具体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广东精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17.94%的股权
广东巴特西 发行人持有其 30.00%的股权
安徽麦格米特 发行人持有其 30.00%的股权
金华康扬 发行人持有其 30.00%的股权
长沙众方 发行人持有其 30.00%的股权
应雪汽车科技(常熟)有
发行人持有其 38.77%的股权
限公司
北京华晖 发行人持有其 38.57%的股权
重庆森亚特新能源科技发
发行人持有其 23.28%的股权
展有限公司
南京迅传智能工业技术有
发行人持有其 30.00%的股权
限公司
苏州瀚华智造智能技术有
发行人持有其 24.31%的股权
限公司
沈阳晶格自动化技术有限
发行人持有其 20.00%的股权
公司
郑州峰泰 发行人持有其 18.79%的股权
浙江圣禾环境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持有其 10.00%的股权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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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苏州直为精密 发行人通过苏州直为间接持有其 10.31%的股权
深圳市惠影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10.00%的股权
深圳力能 发行人持有其 20.26%的股权
厦门融技 发行人持有其 16.80%的股权
湖州麦格米特 发行人持有其 10.00%的股权
苏州才炬智能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持有其 10.00%的股权
司
深圳惠牛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20.40%的股权
杭州安衡迅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20.00%的股权
杭州长河动力技术有限公
发行人持有其 6.58%的股权
司
江苏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
发行人持有其 10.00%的股权
限公司
深圳铄尼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15.00%的股权
苏州辕驰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18.69%的股权
峰特(浙江)新材料有限
发行人通过郑州峰泰间接持有其 18.79%的股权
公司
深圳市球形动力科技有限
发行人持有其 8.00%的股权
公司
西斯派克 发行人持有其 22.22%的股权
佛山市麦格米特电气科技
发行人持有其 10.00%的股权
有限公司
注:上述表格中的持股比例均为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直接或间接的持股比例。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主要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
律意见书披露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在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
律意见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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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未发生变化。
(五)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未发生变化。
(六)同业竞争情况概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同业竞争情况未发生变化。
(七)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发生变化。
九、 发行人的重大股权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计拥有 86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其中包括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39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各级子公司变动概况为,注销 1 家全资子公司,新增 1 家参股公司,
发行人各级子公司概况与原法律意见书的变动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发行人各级子公司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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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境内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境内重要控股子
公司基本情况变化如下:
株洲电气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麦格米特持有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株洲电气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1728 号,法
定代表人为童永胜,成立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15 日,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
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设备制造;
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株洲电气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湖南电气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麦格米特持有其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湖南电气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树坡路 76 号,法
定代表人为李升付,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营业期限至 2048 年 10 月
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
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
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洗车设备制造;
洗车设备销售;洗车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
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湖南电气的登记状态为“存
续(在营、开业、在册)”。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浙江电气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麦格米特持有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浙江电气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青西二路
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
零售;电机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
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软件开发;电子产
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
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
研发;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
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
杂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
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
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
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
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量
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康复辅具适配服
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
江电气的登记状态为“存续”。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欧力德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麦格米特持有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欧力德的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高浒路 51 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林
霄舸,成立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为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
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欧力德的登记状态为“存续”。
(二)发行人持有的境内重要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情况
及其各自章程或出资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设定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境外控股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主要境外控股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变化如下:
证 使 是否
证
载 用 存在
序 面积 载 使用权终
权 权属证号 座落 权 抵押
号 (㎡) 用 止日期
利 类 或冻
途
人 型 结
湘(2025)株洲市不动
产权第 0021290 号、湘
(2025)株洲市不动产
权第 0021313 号、湘 天元区
蓝 (2025)株洲市不动产 新东路 工
色 权第 0021314 号、湘 1381 号 业 出
河 (2025)株洲市不动产 麦格米 用 让
谷 权第 0043968 号、湘 特株洲 地
(2025)株洲市不动产 基地
权第 0044088 号、湘
(2025)株洲市不动产
权第 0044177 号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及
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
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被抵押、
冻结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二)房屋
(1)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新增 3 项已取得权
属证书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土
证载 是否存
序 建筑面积 地
权利 坐落位置 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在抵押
号 (m2) 性
人 或冻结
质
天元区新东路 1381 湘(2025)株洲
蓝色 工业、 出
河谷 配电房 让
地 3 号厂房等 9 套 0043968 号
天元区新东路 1381 湘(2025)株洲
蓝色 工业、 出
河谷 配电房 让
地 4 号厂房等 5 套 0044088 号
工业、
发电机
天元区新东路 1381 湘(2025)株洲
蓝色 房、配 出
河谷 电房、 让
地 5 号厂房等 6 套 0044177 号
空压机
房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及
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及
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
纠纷,不存在被抵押、冻结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未发生变化。该等房屋的用途为办公,占公司拥有的全部房
屋总面积约 0.19%。前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均系发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
发行人已就该等房屋与出卖人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双
方不存在权属纠纷;且房产销售方已就上述房产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
前序证件。因此,该等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事宜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向第三方承租的房
屋变化如下:
(1)停止租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赁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退租,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再使用该等租赁房
屋,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承租房屋变动
一览表。
(2)续租、新增租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的租赁房屋续租或新增租赁房屋,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其
境内控股子公司承租房屋变动一览表。
续租或新增租赁的房屋中,有共计 15 处,总建筑面积为 7,333.86 平方米的
房屋,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委托出租方
办理房屋租赁,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承租用途与该等房屋证载房屋用途
一致。
续租或新增租赁的房屋中,有共计 11 处,总建筑面积为 10,302.43 平方米
的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占公司使
用的全部房屋总面积约 1.39%。前述瑕疵租赁房屋主要用途为住宿、仓储,总
面积占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使用的全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较小。根据发行
人书面说明,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瑕疵租赁房屋进行有关业务
活动时,并没有因该等房屋的前述瑕疵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尚未发现有关政
府部门或其他任何人告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必须停止使用上述有关瑕疵
房产或需缴纳罚款或者作出任何赔偿;租赁期间如出现该等房屋不能继续使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的情形,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将尽力在当地迅速找到替代性房源并进行搬
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出租方承担因其对出租房屋的权属瑕疵所可能导致的风险。因此,发行人及其
境内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事宜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知识产权
商标,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发行人及其
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变动一览表。
已取得专利权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
有的主要授权专利变动一览表。
权,均已取得著作权证书,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六:发行人及其境内控
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著作权变动一览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不存在产权争议和纠纷,也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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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合同单笔
金额为 8,000 万元以上的授信及借款合同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七: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及借款合同变动一览表。
(二)对外担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及其境内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发行人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未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及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重大侵权之债。
(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序号 名称 性质 期末余额(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其他应收款
均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序号 名称 性质 期末余额(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其他应付款
均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事项。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未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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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内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未召开股东大会、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监事会会议,经本所
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决策和授权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在除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变化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岩谷科技 董事长
童永胜 董事长、总经理
山东鲁特西 董事
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国研 董事
张志 董事、副总经理
厦门融技 监事
江苏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王雪芬 董事 —— ——
楚攀 独立董事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储能研发部负责人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柳建华 独立董事 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中山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 执行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与审计专业学位
项目主任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梁敏 监事会主席 —— ——
赵万栋 监事 —— ——
毛栋材 职工监事 —— ——
深圳华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山东鲁特西 董事
深圳市球形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湖州麦格米特 监事
安徽麦格米特 监事
董事会秘书、首
王涛
席财务官
广东巴特西 监事
西斯派克 监事
南通麦格米特 监事
深圳市多特智能高科有限公司 董事
龙泉夏芝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董事
沈楚春 首席技术官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一)税务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二)税种、税率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未
发生变化。
(三)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未发
生变化。
(四)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享受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
的重大财政补贴未发生变化。
(五)税务守法情况
根据相关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境保护
根据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
况。
(二)安全生产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况。
(三)产品质量、技术指标
根据相关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况。
十八、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
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合计 280,057.57 266,301.06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由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实施;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湖南电气实施;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孙公司泰国麦格
米特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蓝色
河谷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发行人实施。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审批及
用地情况变化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项目正在办理用地事宜,
已履行完毕招拍挂程序,2025 年 10 月 27 日支付保证金 538 万元,已取得成交
确认书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尚需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预计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实质障碍。
(二)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未发生
变化。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原募集计划一致,
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尚未了结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童永胜先生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未决重大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变化如下:
北京意耐特与深圳驱动的 2,261.27 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因北京意耐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深圳驱动名下价值 22,473,309.41 元的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
料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驱动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 0305 财保 974 号),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2025)粤 0305 执保 22342 号),深圳驱动名下中国银行深圳前海蛇口分行
限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进展外,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重大诉讼、仲
裁情况未发生变化,亦未新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尚未了结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见第 18 号》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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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审核问询回复信息更新
一、问题 1
申 报材 料 显 示,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47,775.86 万 元、
电源产品、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精密连接等领域均呈现较快增长;净利润
分别为 47,938.88 万元、62,511.20 万元、45,869.07 万元和 11,503.10 万元,最近
一期同比下降 18.39%;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5,572.42 万元、35,549.67 万元、
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57%、24.54%、25.07%和 22.77%,智能家电电控
产品、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和智能装备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
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74.36 万元、
行人解释前述差异主要是因为根据在手订单提前备货较多,购买原材料支付现
金增加,以及部分客户回款较慢,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等原因导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69,489.35 万元、194,408.16 万元、
元,存货跌价准备为 8,644.59 万元,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为 14,185.03 万元,
较 2024 年底增加 6,629.45 万元,主要由增加非核心工序委外规模所致。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35,248.18 万元、52,406.45 万元、59,914.71
万元和 66,398.26 万元,主要为前次募投资金建设项目和自筹资金建设的广东河
米新厂房、年产 100000 台工控伺服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泰国厂房建设等。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以直销方式销售,报告期内直销模式销售占比约
元和 317.2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多个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情形,
万元。2022 年 1 月,公司投资广东田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田
津”)形成商誉 6,102.82 万元。收购完成后的次年和后年即因资产组存在减值
迹象,分别计提减值准备 2,503.93 万元和 1,162.44 万元。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
子公司存在 3 宗作为被告的 1,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4,978.79 万元、其他应收
款账面价值为 2,622.2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8,248.52 万
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6,849.11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91,797.29 万元,
包括对 26 家企业的投资,也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申报前因财务性投资事
项调减募集资金金额。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议价能力和市场地位、主要客户情况、行业
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产品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供需与价格
变动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持续增长但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未同比
增长或有所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说明部分产
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期间费用变化情况,
区分主要业务类别说明在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的情况下,前述增收不
增利情况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境内外生产和销售情况及差异
情况、主要境外客户及协议签署情况、产品竞争力、市场地位、美国“对等关
税”政策影响等,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境外收入可持续性,是否存
在贸易摩擦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3)结合在手订单对应业务板块、不同板
块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回款周期,说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
否与营业收入相匹配;结合账龄、对应项目完工进度、客户结算进度、期后回
款情况等,说明客户履约能力或付款意愿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回款风
险及应对措施,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4)说明存货中委托加工物
资余额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存货结构、库龄、相关产品保质期限、是否
存在退换货或质量不合格产品、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实际计提及转回情况
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5)结合(3)(4)相关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原因及合理
性,是否与收入、利润、公司市场战略等情况相匹配,营运资本管理是否有效。
(6)结合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
利息资本化核算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说明公司在以直销为主的情况下,销售费用中业务推广费形成的具体模
式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发行
人或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8)说明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背景及原因,报告期内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露程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如是,新增关联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及保证公平的相关措施。(9)结合报告期内广东田津商誉减值相关资
产组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未来预计变化情况,说明减值测试选取的主要参数
的合理性,以及商誉形成后连续两年发生减值的原因,报告期内商誉减值是否
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10)结合未决诉讼的最新进展,说明对
应的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是否会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
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1)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
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
母净资产比例等;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
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
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
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
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
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7)(8)
(10)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说明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应收账款、存货核查的程序,
函证涉及金额占比,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及函证相符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
不相符情况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包括但不
限于与出口退税、海关数据、汇兑损益的匹配及勾稽情况等。
回复如下:
(一)说明公司在以直销为主的情况下,销售费用中业务推广费形成的具
体模式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
发行人或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
情况
式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业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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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分别为 809.71 万元、1,054.70 万元、1,504.35 万元和 941.02 万元,占销售费
用比例 4%左右。主要包括行业展会费用、线上推广费和其他零星支出,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行业展会
费用
线上推广
费
其他 53.94 5.73% 108.18 7.19% 145.90 13.83% 117.24 14.48%
合计 941.02 100.00% 1,504.35 100.00% 1,054.70 100.00% 809.71 100.00%
受宏观环境变动影响,2022-2024 年行业展会存在逐步开放和增加的过程。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参与国内外行业展会增多、线上推广投放减少,行业展
会费用同比快速增加,线上推广费同比快速减少。同时,子公司怡和卫浴作为
智能卫浴 ODM/OEM 厂商,为避免与客户直接竞争,逐年降低了自有品牌“怡
和卫浴”的线上推广力度,使得线上推广费用同比进一步下降。
发行人参加的线下行业展会主要包括德国埃森展、慕尼黑宝马展、法国巴
黎车展、上海工博会、上海车展、储能展、半导体展会等,行业展会费用主要
包括参展费、展厅/展台搭建费用、宣传物料费用等;线上推广活动主要包括百
度、行业论坛、官网和行业协会网站等,线上推广费包括认证费用、信息维护
费用和会员推广费,以及子公司怡和卫浴通过京东、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销
售自有品牌智能马桶产生的店铺推广费用和电商服务费等;其他零星费用主要
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产品宣传手册等。
发行人产品主要面向生产商、制造商或品牌商,市场开拓除客户口碑和重
点客户拜访外,主要通过参加线下行业展会和各类线上平台、网站或专业论坛
等推介公司产品及专业服务方案。业务推广费形成的具体模式包括线下专业展
会和线上推广两种,符合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具有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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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销售收入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销售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服务商费用 576.73 1,387.74 1,514.01 1,043.81
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
现的销售收入
销售服务商费用占协助
实现的销售收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 679,124.67 817,248.64 675,424.12 547,775.86
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的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2.19% 5.09% 6.70% 4.81%
比例
销售服务商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4.81%、6.70%、5.09%和 2.19%,占比较低,不存在依赖销售服务
商的情形;销售服务商费用占协助实现的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左右,支付比例
较为合理,且波动较小;销售服务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9%、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业务开展中,因部分地区和行业,公司本地销售及
售后资源覆盖不足,客户沟通、售后服务成本高,为快速获取业务机会和及时
提供售后服务,需要借助当地或行业内销售服务商,将产品导入终端客户供应
链体系,需要销售服务商协助完成销售协议的签订、履行、货款催收和售后服
务等,部分地区相较于自行设立海外分、子公司或自建销售服务团队,更具经
济性且费用和风险可控;另外,发行人工业自动化产品主要通过专业代理商销
售,因产品主要为标准化产品,在终端客户具体应用时需要本地服务团队进行
售后技术服务支持,因此需要专业代理商的服务支持。部分代理商原采用买断
式代理,后转为公司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模式,因此
需要继续聘请原专业代理商协助沟通、反馈客户货物需求计划并提供售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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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综上,发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销售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
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客户、供应商之间除正常的
购销关系外,不存在口头或书面约定的违反正常商业合理性的关系,不存在暗
中给予、收受回扣或其他利益输送等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也不存在因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作出行政
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
报道的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或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采购、销售人员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
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本所律师主要通过以下核查方式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要采购、销售人员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
媒体报道的情况: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及其主要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
规证明,获取并查阅主要境外子公司的境外法律意见书;
(2)获取并查阅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采购、销售人员出具的廉洁承诺书;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账,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被处罚产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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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
违法违规情形,了解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采购、销售
人员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的声明文
件;
(6)网络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采购、销售人员
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采购、销
售人员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二)说明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背景及原因,报告期
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
息披露程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如是,新增关联交易价
格的公允性及保证公平的相关措施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报告期内,与公司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
的关联方共计 16 家,但大多数交易金额较小,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选取报告
期内与公司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且相应金额均超过 100 万元的关联方进行列示
分析,主要为安徽麦格米特、厦门融技和重庆森亚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森亚特”)等 3 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交 交易内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名称 易 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要为
销
伺服驱 152.26 0.02% 192.19 0.02% 2,620.65 0.39% 1,186.99 0.22%
安徽 售
动器
麦格
主要为
米特 采
电控总 181.85 0.04% 131.63 0.02% 2,590.93 0.64% 1,110.48 0.30%
购
成
厦门 销 主要为
融技 售 智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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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交 交易内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名称 易 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浴板卡
主要为
采
马桶盖 1,399.12 0.32% 1,284.21 0.24% 628.38 0.15% 611.73 0.16%
购
板
主要为
销
重庆 伺服驱 15.05 0.00% 61.27 0.01% 101.82 0.02% - -
售
森亚 动器
特 采 主要为
购 电机
(1)安徽麦格米特
安徽麦格米特的主营业务为车辆电驱动技术系列产品及车联网信息系统产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公司持股 30.00%的长期战略参股公司。安徽麦格米
特拥有电控总成相关技术及生产工艺,公司拥有客户资源及伺服驱动器相关技
术及生产工艺,报告期内安徽麦格米特向公司主要采购伺服驱动器,用于生产
电控总成后销售给公司,公司再销售给客户,双方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发行人向安徽麦格米特采购和销售内容不同,均为独立开展,分别签订采购合
同及销售合同。2024 年之后因客户指定其关联方替代安徽麦格米特为电控总成
生产商,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规模已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与安徽麦格米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系基于各自经营需求
的市场化行为,具备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2)厦门融技
厦门融技的主营业务为卫浴部件、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是公司持股 16.80%的战略参股公司。公司采购的厦门融技生产的马桶盖板、水
箱等部件是公司智能马桶产品中的重要部件,涉及开模、认证等较高投入,向
厦门融技采购部分部件可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同时公司在卫浴核心控制模块
智能卫浴板卡上有长期的积累与研发投入,厦门融技采购公司智能卫浴板卡作
为其产品的重要组成部件。发行人向厦门融技采购和销售内容不同,均为独立
开展,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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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与厦门融技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系基于各自经营需求的市
场化行为,具备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3)重庆森亚特
重庆森亚特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
品包括电机、电控、减速器等,是公司持股 23.28%的长期战略参股公司。重庆
森亚特是公司为推进轻型电动车(围绕电动摩托车、ATV、UTV、SSV、机场
地勤车等车辆)新战略业务而参股整合的公司,重庆森亚特的电机与集团轻型
电动车 BU 控制器合力组成“动力系统”,可形成 1+1 大于 2 的优势。为更高
效、更有力地推进业务并服务好客户,公司与重庆森亚特会有相互采购部件的
深度合作,公司向重庆森亚特主要采购电机,重庆森亚特向公司主要采购伺服
驱动器。报告期内同时采购和销售的金额较小,发行人向重庆森亚特采购和销
售内容不同,均为独立开展,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与重庆森亚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系基于各自经营需求的
市场化行为,具备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的比例分别为 0.79%、1.30%、0.77%和 0.77%,占比较低;公司关联销售金额
分别为 8,006.03 万元、8,563.62 万元、8,200.75 万元和 6,537.39 万元,占公司销
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6%、1.27%、1.00%和 0.96%,占比较低。报告期内,
公司与主要关联供应商、关联客户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联
关联 关联 占关联 占关联 占关联 占关联
交
方名 交易 交易总 交易总 交易总 交易总
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称 内容 金额 金额比 金额比 金额比
类
别 比例 例 例 例
关 主要
安徽
联 为电
麦格 181.85 5.38% 131.63 3.13% 2,590.93 48.97% 1,110.48 37.97%
采 控总
米特
购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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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联
关联 关联 占关联 占关联 占关联 占关联
交
方名 交易 交易总 交易总 交易总 交易总
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称 内容 金额 金额比 金额比 金额比
类
别 比例 例 例 例
主要
厦门 为马
融技 桶盖
板
主要
广东 为陶
国研 瓷加
热管
合计 2,226.60 65.92% 2,571.36 61.20% 4,386.20 82.90% 2,571.91 87.94%
主要
为智
唐山
能卫 1,420.99 21.74% 4,153.51 50.65% 2,946.59 34.41% 4,503.07 56.25%
惠米
浴部
件
主要
安徽
为伺
关 麦格 152.26 2.33% 192.19 2.34% 2,620.65 30.60% 1,186.99 14.83%
服驱
联 米特
动器
销 主要
售 为应
急逆
江苏
变电 1,806.99 27.64% 1,626.07 19.83% - - - -
麦米
源、
变频
器等
合计 3,380.24 51.71% 5,971.77 72.82% 5,567.24 65.01% 5,690.06 71.0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安徽麦格米特、厦门融技、广东国研进行关
联采购,公司与上述三家关联方的关联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 2,571.91 万元、
为 87.94%、82.90%、61.20%和 65.9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唐山惠米、安徽麦格米特、江苏麦格米特电
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麦米”)进行关联销售,公司与上述三家关
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5,690.06 万元、5,567.24 万元、5,971.77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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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上述关联方来分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具有代表性,具体分析如下:
(1)与安徽麦格米特的关联采购与关联销售分析
安徽麦格米特的主营业务为车辆电驱动技术系列产品及车联网信息系统产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公司持股 30.00%的长期战略参股公司。安徽麦格米
特拥有电控总成相关技术及生产工艺,公司拥有客户资源及伺服驱动器相关技
术及生产工艺,报告期内安徽麦格米特向公司主要采购伺服驱动器,用于生产
电控总成后销售给公司,公司再销售给客户,双方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安徽麦格米特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1,110.48 万元、
格米特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30%、0.64%、0.02%和 0.04%,
占比和影响均较小。公司各期向安徽麦格米特销售金额分别为 1,186.99 万元、
向安徽麦格米特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2%、0.39%、0.02%和
公司与安徽麦格米特交易金额主要集中在 2022 年与 2023 年,2024 年之后
采购和销售的规模已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向安徽麦格米特主要采购电控总成,
公司采购同类型电控总成的非关联供应商为 A 公司,公司对安徽麦格米特、A
公司采购电控总成的金额、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个
公司名称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2,250.23 2,034.70 42.03 -
A 公司
平均单价 *** *** *** ***
金额 - 2.51 2,104.75 550.21
安徽麦格米特
平均单价 /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安徽麦格米特采购电控总成的平均单价与公司对非关联
供应商 A 公司的采购单价较为接近,公司对安徽麦格米特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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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安徽麦格米特主要销售伺服驱动器,公司销售同类型伺
服驱动器的非关联客户为 A 公司。公司各期对安徽麦格米特、A 公司销售伺服
驱动器的金额、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个
公司名称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3,072.45 2,156.72 345.78 -
A 公司
平均单价 *** *** *** ***
金额 117.93 183.78 2,594.51 1,172.00
安徽麦格米特
平均单价 *** *** *** ***
报告期内,公司对安徽麦格米特销售伺服驱动器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元/个、***元/个、***元/个和***元/个,与公司向非关联客户 A 公司销售伺服驱
动器的平均单价较为接近,2025 年 1-9 月公司向安徽麦格米特销售伺服驱动器
的平均单价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当期向安徽麦格米特销售的伺服驱动器规模
小又以高单价型号为主,而向 A 公司销售的伺服驱动器规模大且以低单价型号
为主:公司当期向安徽麦格米特销售的型号 A 伺服驱动器金额占比约 81.19%,
其单价为*** 元/个,而当期向 A 公司销售的伺服驱动器中金额占比 90%以上的
型号单价均小于 *** 元/个,从而拉低当期公司对 A 公司的平均销售单价,公司
对安徽麦格米特的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与安徽麦格米特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
(2)与厦门融技的关联采购分析
厦门融技的主营业务为卫浴部件、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是公司持股 16.80%的战略参股公司。公司采购厦门融技生产的马桶盖板、水箱
等部件是公司智能马桶产品中的重要部件,涉及开模、认证等较高投入,向厦
门融技采购部分部件可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公司与厦门融技的关联采购具有
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厦门融技采购金额分别为 611.73 万元、628.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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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各期向厦门融技采购马桶盖板的金额分别为 13.63 万元、395.66 万元、
公司与厦门融技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大部分马桶盖板自产,少部分规模较小的项目通过向厦门融技购买马
桶盖板比自产更具备成本优势,向厦门融技采购的马桶盖板无其他可比供应商,
无法比较公司向厦门融技与向非关联供应商采购的价格差异。经厦门融技业务
人员提供的数据确认,厦门融技在报告期内对其他主要马桶盖板客户和对公司
销售马桶盖板的金额、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个
公司名称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厦门融技的马 金额 105.06 130.53 149.16 101.07
桶盖板客户 A 平均单价 *** *** *** ***
厦门融技的马 金额 12.15 155.58 256.27 145.95
桶盖板客户 B 平均单价 *** *** *** ***
厦门融技的马 金额 35.05 61.20 121.80 134.72
桶盖板客户 C 平均单价 *** *** *** ***
金额 1,236.19 858.73 395.66 13.63
发行人
平均单价 ***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厦门融技采购马桶盖板的平均单价分别为***元/个、***
元/个、***元/个和***元/个,略低于厦门融技向其他马桶盖板客户的销售价格,
主要是因为上述厦门融技的马桶盖板客户 A、B、C 为外销客户,厦门融技对同
系列产品的外销单价高于对公司的内销单价具有合理性。总体而言,公司向厦
门融技采购马桶盖板价格与厦门融技向其他客户销售马桶盖板价格不存在显著
差异,公司对厦门融技采购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与厦门融技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
(3)与广东国研的关联采购分析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广东国研的主营业务是金属陶瓷发热体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司持股
东国研一直是公司陶瓷管供应商,公司参股广东国研有利于加强供应商稳定性,
保证核心部件的供应及技术支持。因此,公司向广东国研采购陶瓷管具备必要
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国研采购金额分别为 849.70 万元、1,166.89 万元、
的比例分别为 0.23%、0.29%、0.21%和 0.15%,占比与影响均较小。
公司主要向广东国研采购陶瓷加热管等卫浴部件,陶瓷加热管采购金额占
比 90%以上,通过分析公司向广东国研采购陶瓷加热管的采购价格公允性以判
断公司与广东国研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由于广东国研为陶瓷加热管行业市场份额较高的核心公司,发行人报告期
内仅向广东国研采购陶瓷加热管,无其他可比供应商,无法比较公司向广东国
研与向非关联供应商采购的价格差异。经广东国研业务人员提供的数据确认,
报告期内广东国研对其他 7 家同类型陶瓷加热管的客户的销售单价平均值和对
公司销售陶瓷加热管的销售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个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 *** *** ***
的销售单价平均值
发行人的销售单价 ***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国研采购陶瓷加热管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 元/个、
***元/个、 *** 元/个和 *** 元/个,与广东国研向其他同类型陶瓷加热管客户的销
售单价平均值较为接近,公司对广东国研采购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与广东国研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
(4)与唐山惠米的关联销售分析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达卫浴”)是发行人子公司怡和卫
浴的长期战略客户,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惠达卫浴与公司在智能家居方面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优势,双方合资成立唐山惠米。报告期内,唐山惠米向公
司采购部分智能卫浴核心零部件,并组装生产。因此,公司向唐山惠米销售智
能卫浴部件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唐山惠米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4,503.07 万元、2,946.59 万元、
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2%、0.44%、0.51%和 0.21%,占比和
影响均较小。2025 年惠达卫浴为强化智能家居业务控制权,要求收购唐山惠米
少数股东权益。经友好协商,发行人同意将持有唐山惠米 40%股权转让给惠达
卫浴,唐山惠米后续不再属于关联方。与此同时,双方在智能卫浴业务领域的
合作持续在发行人、怡和卫浴及惠达卫浴层面深化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向唐山惠米销售的产品型号众多,且主要为定制化的部件,
定制化的产品部件不存在可比价格。为核查公司对唐山惠米的关联销售价格是
否存在显著不公允的情况,选取公司对报告期内智能卫浴产品合计金额前五大
非关联客户的平均销售毛利率与对唐山惠米的销售毛利率进行对比,对比结果
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智能卫浴产品合计金额前五大非关联
*** *** *** ***
客户的平均毛利率
智能卫浴产品合计金额前五大非关联
客户的平均毛利率(剔除 B 公司、C *** *** *** ***
公司)
唐山惠米毛利率 *** *** *** ***
金额前五大非关联客户的平均销售毛利率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2024 年-2025
年 1-9 月前五大非关联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 2024 年起毛利率较低
的 B 公司、C 公司成为公司智能卫浴产品前三大客户,销售占比上升明显,B
公司和 C 公司均为卫浴领域世界头部客户,为加深与其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在
商务条款上作出策略性让步,2024 年-2025 年 1-9 月公司对 B 公司毛利率分别
为***和***,对 C 公司毛利率分别为***和***,从而拉低公司 2024 年-2025 年
司、C 公司后,公司报告期内智能卫浴产品合计金额前五大非关联客户的各期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平均销售毛利率为***、***、***和***,公司对唐山惠米的毛利率与之相比不
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而言,公司对唐山惠米的毛利率合理且不同年度基本稳定,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与唐山惠米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
(5)与江苏麦米的关联销售分析
江苏麦米主营业务为电源产品的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工业电源、
通用自动化、医疗等行业。江苏麦米在电梯设备行业内具有资深的专业、资源、
网络等优势,能够为公司开拓电源、电梯等业务市场,公司向江苏麦米销售应
急逆变电源等产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麦米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1,626.07 万
元和 1,806.99 万元,占 2024 年-2025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0%
和 0.27%,占比和影响均较小。
公司向江苏麦米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应急逆变电源,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
公司向江苏麦米销售应急逆变电源金额分别为 797.77 万元和 1,316.83 万元,合
计占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麦米销售总金额的 60%以上,故通过分析公司向江苏
麦米销售应急逆变电源的销售价格公允性以判断公司与江苏麦米关联交易价格
是否公允具有代表性。
公司,公司对江苏麦米、D 公司销售应急逆变电源的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个
公司名称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D 公司 *** ***
江苏麦米 *** ***
***元/个和***元/个,稍低于公司向非关联客户 D 公司销售应急逆变电源的平
均单价,主要原因为江苏麦米为代理经销商,在终端销售价格一致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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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保留一定的销售利润空间,因此公司对江苏麦米的销售价格合理,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与江苏麦米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制定了《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就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应遵循的原则以
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违反《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关联交易的履行决策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与关联关系、关联交
易的内部控制及决策程序等作了详尽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履行了决策
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
议案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独立董事
号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股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
已出具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
计的议案 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增加 2022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
已出具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
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关 2022 年第三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 会审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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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议案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独立董事
号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2022 年年度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 已出具同意的
计的议案 通过 议通过 议通过 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增加 2023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 已出具同意的
易预计的议案 议通过 议通过 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2023 年年度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计的议案 通过 议通过 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增加 2024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2025 年第二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联交易的议案 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2024 年度股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的议案 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情形。
允性及保证公平的相关措施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
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合计 280,057.57 266,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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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童永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价格具备公允性。
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
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童永胜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童永胜需要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公司预计不会因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向关
联方采购设备、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预计不涉及新增关联
交易。
(3)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预计仅新增少量关联采购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应的客户预计为非关联客户,预计不会新增关
联销售。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租赁关联方房产,预计不会新增关联租赁。本次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要依靠募集资金,不涉及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担保等,预计
不会新增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智能坐便器一体机预计需要向关联方广东国
研采购陶瓷加热管,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关联采购约 412.50 万元,除此以外预
计不会新增其他关联采购。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关联采购金额及占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新
项目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本
金额 增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关联采购 4,201.62 0.69% 约 412.50 4,614.12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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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2024 年关联采购总额+本次募投
项目达产后新增关联采购金额)/(24 年营业成本+本次募投项目二、三、四达产后合计平
均营业成本)
从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相比于募投项目
投产前,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将增加约 412.50 万元,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将由 0.69%变为 0.43%,占比小且有一定程度下降,对公司未来经营影
响较小。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预计新增关联采购的性质、背
景与目前存续的关联采购相似,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因业务开展产生必要关联交易,公司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遵
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并及
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合未决诉讼的最新进展,说明对应的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及对公司
经营的影响,是否会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北京意耐特与深圳驱动的 2,261.27 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请,要求北京意耐特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 1,833.00 万元、赔偿未提货款损失及
利息 232.43 万元等,北京意耐特以深圳驱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提起仲裁反
请求申请,要求深圳驱动支付售后索赔货款 2,374.26 万元、管理费损失 23.32
万元等。该仲裁案裁决书(2023)京仲裁字第 0288 号的主要裁决内容是:北京
意耐特向深圳驱动支付拖欠货款 1,734.99 万元及未提货款损失 223.86 万元,北
京意耐特向深圳驱动支付售后索赔货款 369.23 万元及管理费 0.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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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深圳驱动向北京意耐特支付售后索赔件索赔款、返还
货款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等费用,共计金额 22,612,709.41 元。北京仲裁委员
会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受理上述仲裁申请,仲裁案号为(2024)京仲案字第
深圳驱动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答辩通知,并于
特向深圳驱动支付未退回及未提货物的仓储费损失并承担律师费等费用共计
字第 12395 号仲裁案反请求受理通知》。
因北京意耐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深圳驱动名下价值 22,473,309.41 元的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
料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驱动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 0305 财保 974 号),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2025)粤 0305 执保 22342 号),深圳驱动名下中国银行深圳前海蛇口分行
限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深圳驱动尚未
收到仲裁裁决。
(2)应慧龙与深圳驱动、深圳驱动软件的 2,474.29 万元的合同纠纷
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驱动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立即向应慧龙支付经
济补偿 12,438,813.00 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2021 年 9 月 6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粤 0305 民初 26277 号驳回应慧龙起
诉。2021 年 10 月,应慧龙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 民终 34560 号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此裁定为终审裁定。后续应慧龙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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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提出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2023)粤民申 2036 号驳回应慧龙的再审申请。
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应慧龙与深圳驱动、深圳驱动软件存在劳动关系,请求
裁决深圳驱动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立即向应慧龙支付经济赔偿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确认应慧龙与深圳驱动
在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应慧龙的
其他仲裁请求。
请求确认应慧龙与深圳驱动、深圳驱动软件存在劳动关系,请求判令深圳驱动
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立即向应慧龙支付经济赔偿 12,581,878.50
元并由深圳驱动、深圳驱动软件承担案件诉讼费。2024 年 2 月 1 日,深圳驱动
针对上述纠纷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深圳驱动与应慧龙
在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及诉讼费用由应
慧龙承担。2025 年 2 月 26 日,应慧龙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
请求申请书》,表示由于深圳驱动、深圳驱动软件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化,
申请将此案诉讼请求中的经济赔偿金额变更为 24,742,896.60 元。
年 10 月 24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组织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深圳驱动、深
圳驱动软件尚未收到法院判决。
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说明对应的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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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
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
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
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预计负债的计提情
况如下:
①北京意耐特与深圳驱动的 2,261.27 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员会申请仲裁,深圳驱动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
求申请。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深圳驱动
尚未收到仲裁裁决。
由于该案件尚未取得仲裁裁决,且基于仲裁案裁决书(2023)京仲裁字第
确认条件,故公司未对该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②应慧龙与深圳驱动、深圳驱动软件的 2,474.29 万元的合同纠纷
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 年 3 月 3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等待一审判
决。
由于该案件尚未取得法院生效裁决文书,且基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出具
《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申 2036 号和公司对事实的分析,认为败诉的可能
性很小,不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故公司未对该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所述,公司已基于案件进展情况对上述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进行了账
务处理,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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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是否会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就上述重大未决诉
讼、仲裁案件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
体分析如下:
为深圳驱动向其供应的车用 MCU 零件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北京意耐特向客户
北汽公司供应 PEU 产品故障而被北汽公司索赔。双方曾于 2021 年进行仲裁,
前案裁决书(2023)京仲裁字第 0288 号中北京仲裁委员会认为深圳驱动向北京
意耐特供应的 MCU 零件仅为北京意耐特向北汽公司供应 PEU 产品的一个部分,
北京意耐特要求深圳驱动完全承担其向北汽公司的赔偿缺少合同与事实依据,
因此对于前案中北京意耐特提出的 2,397.58 万元的“售后索赔货款及管理费损
失”仲裁反请求最终仅在 369.33 万元范围内予以支持。本次仲裁北京意耐特基
于同样理由要求深圳驱动向其赔偿,预计最终以全部金额得到北京仲裁委员会
支持的可能性较低。
权激励协议》针对的是深圳驱动 0.6%的股权,与发行人股权无关系。
同时,上述 2 宗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总资
产的比重小于 0.5%,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合理预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小,未对
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上述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小,未对公司业
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核查程序及意见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销售费用业务推广费明细表,了解业务推广费形成的具体
模式及合理性;了解发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销售收入的情况;获取并
查阅发行人及其主要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获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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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主要境外子公司的境外法律意见书;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供应
商签订的采购、销售合同;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获取并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承诺;获取并查阅公安机关出
具的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采购、销
售人员出具的廉洁承诺书;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账;
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取得并查阅了报告期内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4582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5675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中汇会审[2025]6485 号);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报告期内是否存在
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
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的声明文件;网络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主要采购、销售人员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
报道的情况。
(2)访谈公司总经理,了解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销售的背景
原因,了解公司在报告期内与主要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
允性,了解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如是,新增关联交易
价格的公允性及保证公平的相关措施等;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明细表,
获取主要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占比等信息;获取厦门融技在报告期内
对其他主要马桶盖板客户销售马桶盖板的销售金额、平均单价等数据信息;获
取广东国研在报告期内对其他同类型陶瓷加热管客户的销售单价平均值;查阅
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联交易相
关规定,查阅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三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相关的起诉状、判决书、裁决
书及发行人诉讼、仲裁台账等资料;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根据相关案件判决情况
支出相关资金凭证;获取并查阅发行人预计负债明细表,了解预计负债的计提
原则及计提合理性和充分性;网络核查发行人诉讼、仲裁情况;访谈发行人董
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法务经理,了解发行人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的最新进
展、案件背景及账务处理情况;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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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业务推广费形成的具体模式包括线下专业展会和线上推广两种,
符合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
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
商费用占协助实现的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左右,支付比例较为合理,且波动较
小;销售服务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9%、0.22%、0.17%和 0.08%,
占比低,对业绩影响小。发行人通过销售服务商协助实现销售,系市场开拓和
日常销售需要,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不
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或其董监高、主要采购、销售人
员等主要工作人员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系基于各自经营
需求的市场化行为,具备商业实质及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具有必
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决
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构成关
联交易,发行价格将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价格具备公允性,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不
会新增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经营过程中预计仅新增少量关
联采购,若因业务开展产生必要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
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发行人已基于案件进展情况对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进行了账务处理,
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对公司
经营的影响较小,未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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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 2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以下
简称项目一)、“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泰国
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
项目(三期)”(以下简称项目四)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根据申报材料,项目一拟在现有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基础上新增约 21 亩研发
用地,扩建长沙认证测试中心及实验中心,重点支持公司在网络电源、光储充
等产品领域的研发与验证;该项目为研发项目,项目计划研发课题均围绕公司
主营业务开展。项目二建设规划以研发大楼为主、生产为辅,拟在公司长沙智
能产业中心前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现有产业中心面积,新建电源产品、
光储充核心模块、工程机械伺服驱动器、智能焊机产品、医疗健康设备等产品
生产线和测试平台,以及宿舍等配套设施。项目三扩建泰国生产基地,重点布
局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光储充核心模块、医疗健康设备、智能卫浴等产品
产 能 , 实 施 主 体 为 发 行 人 泰 国 全 资 子 公 司 ALTATRONIC
INTERNATIONALCO., LTD。项目四系基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
进一步扩大公司电源产品、新能源及轨道交通部件领域优势产品产能。最近一
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8,400.62 万元,为对外出租的厂房及办公
楼。
根据申报材料,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为对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二规
划产品的收入为 246,948.34 万元,项目三规划产品的收入为 235,607.78 万元,
项目四规划产品的收入为 124,472.70 万元。项目二达产后预计电源产品毛利率
为 25.06%,工业自动化产品预计毛利率为 29.58%,数字智能焊机产品预计毛
利率为 31.58%,数字智能焊机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项
目三达产后电源产品预计毛利率为 24.86%,智能卫浴(一体机)产品预计毛
利率为 20.27%。项目二的 T+3 及之后净利率测算水平超过 8%,项目三 T+4
及之后净利率测算水平超过 8%,均高于发行人 2024 年净利率水平 5.61%,同
时高于大部分可比公司的净利率水平。项目四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
部收益率为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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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尚未取得项目用地,项目三尚未完成境外投资相
关手续。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共进行两次资金募集,分别为 2019 年 12 月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 2022 年 10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其中部分投资项目存在延期的情况。2022 年 5 月,公司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3 年 1 月延
长至 2026 年 9 月;2022 年 11 月,公司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3 年 1 月延
长至 2024 年 1 月并顺利完工;2024 年 8 月,公司将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
投项目“智能化仓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10 月延长至
持续高温影响等。
请发行人:(1)说明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的具体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预计产量、功能及应用、报告期内已实现收
入情况等,并结合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前募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和联系,说
明是否涉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说明项目一具体设备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
情况,相关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
算及时间安排、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拟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部分是否符合实际
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项目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募
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2)结合发行人目前自有或租赁研发办公楼面
积、人均使用面积、现有研发人员办公安置情况、新建研发办公楼面积与新增
研发人员数量匹配性等情况,说明在发行人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的情况下,项目
一、项目二场地投入的必要性、经济性及规模合理性。(3)结合项目二、项
目三、项目四拟生产的具体产品及产量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市场需求、行
业竞争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竞争优势、公司现
有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
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消化措施,是否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4)
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中部分产品预测毛利率、净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前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收入和成本构成、
销量情况,说明本募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效益测算的审慎性、合理性,是
否与公司现有同类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在较大差异。(5)说明童永
胜认购本次发行资金自有或自筹的具体来源,是否涉及质押发行人股权筹集资
金的情形,如是,量化分析质押率对控股股东控制权的影响,后续偿还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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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明确童永胜参与认购的数量或金额上限,承诺的认购数量是否与拟
募集资金匹配。(6)童永胜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情况;结合
本次发行前后实控人持股比例测算情况,说明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7)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
最新进展及董事会前投入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情形。(8)结合
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9)说明发行人拟
通过泰国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方式和资金流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募集资金投资路径、泰国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分红款外汇汇回等,募集资金
出境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是否存在障碍,募集资金投资路径是否合规,预计在
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如何进行监管,是否能够满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
(10)说明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的
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项目三境外投资相关手续的最新进展,前述项
目是否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11)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多次延期的
原因及合理性,延期项目的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相关因
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是否已充分考虑特定日期
强制要求停工、持续高温等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3)(4)(5)(8)-(11)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5)(7)-(9)并
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6)(9)(10)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说明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预计产量、功能及应用、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情况等,
并结合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前募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和联系,说明是否涉及
新产品或业务领域;说明项目一具体设备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情况,相关
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
排、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拟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部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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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项目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
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名称、产品类型、预计产量、功能及应用、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情况等,并结
合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前募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和联系,说明是否涉及新产
品或业务领域
(1)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功能及应
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的产
品名称、产品类型、功能及应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 产
项目 品 品 主要应
产品图示 产品功能
名称 名 类 用领域
称 型
以高效、可靠为核心,专为 5G
网络部署优化设计,采用最新开
关电源技术及 DSP 数字控制算
广泛应
通 法,实现体积紧凑(如 IP65 防
用于通
信 护等级),针对偏远地区电网条
信、广
电 件,开发混合供电系统,支持多
播等行
源 能源输入,满足 5G 基站快速部
业领域
署需求,尤其适用于高电磁干
扰、极端气候环境下的户外站
点。
广泛应
长沙 用于 AI
具有交流转高压直流电源(power
智能 电 数据中
shelf) 、 高 压 直 流 备 电 ( BBU
产业 源 心、服
服 shelf)、高压直流超级电容补偿
中心 产 务器、
务 (Super Capacitor shelf);
二期 品 存储、
器 具有卓越的性能,高可靠性和高
项目 网络、
电 功 率 密 度 。 产 品 配 备 了
工作
源 OCP/OVP/OTP/SCP 保 护 , 满 足
站、
L/CB/CE/TuV-GS/CCC/FCC 的认
IDC、通
证和声明要求,并达到了最新的
信等领
安全和 EMC 标准。
域
光 光储充核心模块涵盖光伏系统电 重点应
储 源模块、储能系统核心模块及充 用于光
充 电桩高功率电源模块,覆盖从绿 伏、便
核 色发电、能量高效存储到智能充 携储
心 电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产品具 能、家
模 有高转换效率、宽输入输出范 庭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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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产
项目 品 品 主要应
产品图示 产品功能
名称 名 类 用领域
称 型
块 围、模块化设计及智能控制等特 能、充
点,适应多场景应用需求。 电桩市
场
工
程 以高精度与工业场景适配性为核
机 工 心竞争力,支持微米级定位精
械 业 度,动态响应速度达毫秒级,适 应用于
伺 自 用于注塑机、物流车辆等场景, 工程机
服 动 集成故障预判与电池监控功能, 械领域
驱 化 未来将融入 AI 算法优化设备寿
动 命管理。
器
应用于
数 搭 载 RDT 零 飞 溅 伺 服 弧 焊 技 汽车制
字 术、短弧脉冲工艺,飞溅率降低 造、工
智
化 90%,支持 SMARC 云平台远程 程机
能
智 参数管理及数据追溯,内置专家 械、船
装
能 数据库实现“一键式”焊接,配备 舶、钢
备
焊 高清触控屏及语音控制,降低操 结构、
机 作门槛。 集装箱
等领域
为医疗保健和医疗器械等领域提
供高性能、高密度、高质量、高
医
可靠性的完整电源解决方案。产 应用于
疗
品包含外置适配器、开放式电 医疗设
电
源、电池包以及供电系统,且所 备领域
源
有产品均产自拥有品质管理系统
ISO13485 认证的制造基地。
医
主要包括压缩机、控制器及分子
疗
筛。通过压缩空气经过净化干燥
健
处理后进入吸附塔,分子筛在一
制 康
定的压力下吸附空气中的氮气,
氧 设 应用于
而氧气则通过分子筛的空隙流
机 备 家用、
出。当分子筛吸附饱和后,通过
核 车载制
降低压力使分子筛脱附氮气,从
心 氧机领
而实现氧气的连续生产。系统设
模 域
置两个吸附塔,一塔进行吸附产
块
氧,另一塔进行脱附再生,从而
实现氧气的富集,满足 90%以上
浓度医用需求。
泰国 以高效、可靠为核心,专为 5G
广泛应
生产 通 电 网络部署优化设计,采用最新开
用于通
基地 信 源 关电源技术及 DSP 数字控制算
信、广
(二 电 产 法,实现体积紧凑(如 IP65 防
播等行
期) 源 品 护等级),针对偏远地区电网条
业领域
建设 件,开发混合供电系统,支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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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产
项目 品 品 主要应
产品图示 产品功能
名称 名 类 用领域
称 型
项目 能源输入,配 5G 基站快速部署
需求,尤其适用于高电磁干扰、
极端气候环境下的户外站点。
统,具有交流转高压直流电源 用于 AI
(power shelf) 、 高 压 直 流 备 电 数据中
(BBU shelf ) 、高 压直 流超 级 心、服
服
电 容 补 偿 ( Super Capacitor 务器、
务
shelf); 存储、
器
具有卓越的性能,高可靠性和高 网络、
电
功 率 密 度 。 产 品 配 备 了 工作
源
OCP/OVP/OTP/SCP 保 护 , 满 足 站、
L/CB/CE/TuV-GS/CCC/FCC 的认 IDC、通
证和声明要求,并达到了最新的 信等领
安全和 EMC 标准。 域
光储充核心模块涵盖光伏系统电
重点应
源模块、储能系统核心模块及充
光 用于光
电桩高功率电源模块,覆盖从绿
储 伏、便
色发电、能量高效存储到智能充
充 携储
电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产品具
核 能、家
有高转换效率、宽输入输出范
心 庭储
围、模块化设计及智能控制等特
模 能、充
点,适应多场景应用需求。本项
块 电桩市
目光储充核心模块重点产品为移
场
动储能设备。
为医疗保健和医疗器械等领域提
供高性能、高密度、高质量、高
医
可靠性的完整电源解决方案。产 应用于
疗
品包含外置适配器、开放式电 医疗设
电
源、电池包以及供电系统,且所 备领域
源
有产品均产自拥有品质管理系统
ISO13485 认证的制造基地。
医
主要包括压缩机、控制器及分子
疗
筛。通过压缩空气经过净化干燥
健
处理后进入吸附塔,分子筛在一
制 康
定的压力下吸附空气中的氮气,
氧 设 应用于
而氧气则通过分子筛的空隙流
机 备 家用、
出。当分子筛吸附饱和后,通过
核 车载制
降低压力使分子筛脱附氮气,从
心 氧机领
而实现氧气的连续生产。系统设
模 域
置两个吸附塔,一塔进行吸附产
块
氧,另一塔进行脱附再生,从而
实现氧气的富集,满足 90%以上
浓度医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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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产
项目 品 品 主要应
产品图示 产品功能
名称 名 类 用领域
称 型
高端智能化卫浴解决方案,集成
多功能与美学设计,满足全屋智
能化升级需求,具有健康清洁:
一键臀洗/妇洗、移动按摩清
智
洗、喷嘴自洁、水质净化与空气
能
隔离技术,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坐 智
舒适体验:座圈加热(多档调 应用于
便 能
节)、暖风烘干、夜间柔光照 智能马
器 家
明,适应不同使用场景;智能控 桶领域
一 电
制:遥控操作、自动冲水、停电
体
冲水应急功能,支持感应翻盖;
机
安全防护:IPX4 防水等级,配
备碟形温控器、双金属片温控器
等多重安全装置,防止过热或漏
电。
拥有体式直流充电桩、分体式超
充 充系统、储充一体机等产品系
应用于
电 列。采用公司专利电路及特有工
充电桩
桩 艺设计,有高功率密度、高防
基础设
整 护、高可靠性等特点;完善风道
施领域
机 设计。全面适用于 20-1000V 各
种车辆充电需求。
包含一体式储能电柜、光储系
统、储充系统等,具有以下特
点:1、智能控制:精细化热管
理功能,PACK 温差小,多级控
工
麦格 制架构加持云端技术;
商
米特 2、高安全性:磷酸铁锂电芯, 应用于
业
株洲 电 多级消防,高安全,长寿命; 工商业
储
基地 源 3、灵活应用:多功能调度,电 储能领
能
扩展 产 厂电力需求侧响应,现货交易峰 域
系
项目 品 谷套利;
统
(三 4、快速投运:柜体模块化设
期) 计,一体化运输安装维护方便;
种并离网应用场景。
功 率 等 级 覆 盖 从 50KW 到
电
电、配电、用电、信通等场合。
力
推动电网形态有机衔接、多能源 应用于
系
互补,提升电网可靠性、韧性和 智能电
统
灵活性。为电网智慧运维、智慧 网领域
机
决策管理提供解决方案,为配电
柜
网防灾减灾、应急保供提供支
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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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预计产量及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情
况
如上所述,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涉及产品种类较多,主要包
含网络电源产品、光储充核心模块、医疗健康设备(包含医疗电源及制氧机核
心组件)、工程机械核心模块、智能焊机产品、智能卫浴产品、电力电源系统、
充电桩整桩、储能成套装备,均属于公司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电源产品、工业
自动化、智能装备产品大类中的重要产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上述产品预计达产年的产量及报告期内
已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情况
达产年
目 产品
预计产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名 名称
量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源
万 PCS/ *** *** *** *** *** *** *** ***
产品
年
项 工程
目 机械 20.00 万
*** *** *** *** *** *** *** ***
二 核心 PCS/年
模块
智能 5.00 万
*** *** *** *** *** *** *** ***
焊机 PCS/年
电源
万 PCS/ *** *** *** *** *** *** *** ***
产品
年
项
智能
目
卫浴
三 25.00 万
(一 *** *** *** *** *** *** *** ***
PCS/年
体
机)
电力
系统 *** *** *** *** *** *** *** ***
台/年
机柜
项 储能
目 成套 *** *** *** *** *** *** *** ***
台/年
四 装备
充电
桩整 *** *** *** *** *** *** *** ***
台/年
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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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注 1:募投项目电源产品包括网络电源、光储充核心模块、医疗健康设备;
注 2:上表为本次募投项目产量的规划,不代表对未来公司整体或分产品收入、产量
的预测;
注 3:上表占比是指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因项目二和项目三电源产品相同,合计
数仅计算一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公司不同产品的生产流程基本相同,因
此生产设备具有较好的通用性。由于不同产品的生产工序复杂程度差异较大,
因此较难以单一口径计算产能。可通过本次募投产品的预计销量,推断预计产
量,并分析募投产品的产能扩张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 PCS/年、万台/年
最近三年销量情况
项目 达产年预计
产品名称 扩产比例 三年平
名称 产量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均
电源产品 88.01% 232.70 191.07 292.03 238.60
年
项目 工程机械
二 20 万 PCS/年 349.24% 3.25 6.71 7.22 5.73
核心模块
智能焊机 5 万 PCS/年 165.02% 2.53 3.14 3.42 3.03
电源产品 117.77% 232.70 191.07 292.03 238.60
年
项目
智能卫浴
三
(一体 25 万 PCS/年 114.26% 13.44 17.08 35.12 21.88
机)
电力系统
机柜
项目 储能成套
四 装备
充电桩整
桩
注:项目四相关产品 2024 年方起量,销量规模尚小,故仅列示 2024 年销量情况
工程机械核心模块扩产比例为 349.24%,扩产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
现有业务存在组合销售的情况,一个产品可能包含两个或多个工程机械核心模
块,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工程机械核心模块产量按单个工程机械核心模块预
测,导致预测的工程机械核心模块销量较历史销量高,从而导致扩产比例较高。
根据 Technavio 数据,2024 年全球电机及伺服驱动器等核心模块市场规模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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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2028 年市场规模 188.78 亿美元的比例不超过 0.2%,占比较小,截至 2025 年
收入的比例为***,在手订单充足,预计产能可以充分消化。
项目四涉及的电力系统机柜、储能成套装备和充电桩整桩扩产比例分别为
起量,销量规模尚小,导致扩产比例较高。当前在双碳战略、能源转型背景下,
“新能源+储能”处在发展快车道,项目四涉及的产品都将受益于新能源产业发展,
项目市场前景广阔。电力系统机柜方面,2022 年全球配电柜市场规模达到
产年收入为 16,661.70 万元,占 2028 年市场规模的比例约为 0.13%,占比较小;
储能成套装备方面,根据 Frost & Sullivan 预测,到 2030 年,全球工商业储能市
场将增长至 108.8 亿美元,到 2035 年将达到 216.4 亿美元,储能成套装备规划
的达产年收入为 58,806.00 万元,占 2030 年市场规模的比例不超过 0.8%,占比
较小;充电桩方面,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攀升催生巨大市场需求,根据国际
能源署 IEA 发布的《GlobalEVOutlook2024》报告显示,2023 年末全球充电桩
数量约为 4,000 万台,保守预测 2030 年全球充电桩保有量预计达 2 亿台,较
全球充电桩保有量年均增长量的比例约为 0.1%,占比较小。公司根据产品下游
市场空间及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自身在电源领域的行业地位,合理预测项目四
拟生产产品销量,电力系统机柜、储能成套装备和充电桩整桩预测销量分别仅
有 0.1 万台/年、0.5 万台/年和 2 万台/年,预测销量规模及市占率较低,预计产
能能够充分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产品相关应用领域及其下游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空
间广阔,具有良好的产能消化基础。公司根据产品下游市场空间及行业发展趋
势,以及预测目标客户采购需求,预计本次募投产品的销量,新增产能规模合
理;虽然产能扩张比例较高,但合理规划了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进度,避免
新增产能消化压力集中出现。
综上所述,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规划的产品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均已
形成一定规模的销售收入,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不涉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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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前募募投项目产
品的区别和联系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与公
司现有产品及前募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和联系情况如下:
生产的产
项目 核心技术 应用领域 客户群体
品
主要应用客户包括长虹、松
下空调、VOLTAS 空调、格
兰仕微波炉、印度空调制造
广泛应用于家
商 Amber Enterprises India
本次募投 用及商业显
六大产品 Limited、惠达卫浴、新
项目产 示、变频家
线:智能 科、爱立信、诺基亚、
品、前次 电、智能卫
家电电控 GE、飞利浦、魏德米勒、
募投项目 浴、医疗、通
产品、电 西门子、ABB、Cisco、
产品以及 信、数据中
源产品、 Juniper、Arista、Accton、
公司现有 心、可再生能
新能源及 施耐德、EnerSys、特变电
业务均是 源应用、储
公司现有业务 轨道交通 工、创维、三一集团、海迈
依托公司 能、新能源汽
部件、工 克、中国化学、中石油、北
电力电子 车、轨道交
业自动 汽新能源、零跑、吉利、金
及相关控 通、工业自动
化、智能 康、东风、一汽等整车厂、
制领域的 化、智能生产
装备以及 国祥(中车旗下)等众多国
技术积 装备、精密连
精密连接 内外知名客户,公司开发的
累,在公 接组件等消费
产品 AI 服务器电源获得了英伟
司构建的 和工业的众多
达的认可,并进入其向下游
功率变换 行业
客户的推荐名单,多个系列
硬件、数
的配套电源产品处于开发、
字化电源
验证和推广中。
控制和自
主要产品
动化系统
为电源产
控制与通
品、光储 网络通信、数
信软件三 爱立信(Ericsson)、思科
充核心模 据中心、服务
大核心技 (Cisco)、飞利浦
本次 块、工程 器、医疗、光
术平台的 (Philips)、特变电工、中
募投 项目二 机械伺服 伏、储能、充
基础上开 联重科、三一集团、中集集
项目 驱动器、 电桩、工程机
发的产品 团、中车集团等全球知名客
智能焊机 械、高端装备
户
产品、医 等领域
疗健康设
备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生产的产
项目 核心技术 应用领域 客户群体
品
爱立信、诺基亚、
主要产品 网络通信、数
Enersys、Cisco、Juniper、
为电源产 据中心、服务
Arista、GE、飞利浦、西门
品、医疗 器、医疗、光
子、智充科技、恒洁、吉博
健康设 伏、储能、新
力等头部客户,公司开发的
项目三 备、光储 能源汽车、医
AI 服务器电源获得了英伟
充核心模 疗设备、制氧
达的认可,并进入其向下游
块、智能 机、智能卫浴
客户的推荐名单,多个系列
卫浴(一 等领域
的配套电源产品处于开发、
体机)
验证和推广中。
主要产品
为充电
新能源汽车充
桩、工商
电桩、储能、 智充科技、SK、国电南瑞
项目四 业储能系
电力电网等领 等知名客户
统以及电
域
力机柜等
整机产品
主要产品
为 MCU 模
块、
麦格米特 DCDC 模
智能产业 块、OBC 新能源汽车领 北汽新能源、吉利、金康、
中心建设 模块和充 域 东风等新能源汽车客户
项目 电桩模块
等新能源
汽车相关
前次
产品
募投
项目
主要产品
为变频家
松下空调、VOLTAS 空调、
麦格米特 电电源及
格兰仕微波炉等变频家电客
株洲基地 电控、工 智能家电、工
户以及飞利浦、迈瑞医疗、
扩展项目 业电源整 业电源
爱立信、思科、魏德米勒、
(二期) 机系统和
富士康工业电源相关客户
工业电源
模块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生产的产
项目 核心技术 应用领域 客户群体
品
潜油螺杆
麦格米特 泵智能采 中石油、中海油、乍得
杭州高端 油系统、 高端装备、智 Bongor 油田等油气客户以
装备产业 智能卫浴 能家电 及惠达、摩恩、安华、法恩
中心项目 (智能盖 莎等智能卫浴客户
板)
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与前募募投项目产品均是依托公司电力
电子及相关控制领域的技术积累,在公司构建的功率变换硬件、数字化电源控
制和自动化系统控制与通信软件三大核心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开发的产品,均与
公司现有产品高度相关。但前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存
在较大差异,智能卫浴产品虽属于同一品类,但前次募投生产的主要是智能盖
板,本次募投生产的是智能卫浴一体机,两者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涉及产品种类较多,主要包含电源产品、
光储充核心模块、工程机械核心模块、智能焊机产品、医疗健康设备(包含医
疗电源及制氧机核心组件)、智能卫浴(一体机)、电力电源系统、充电桩整
桩、储能成套装备。
前次募投项目主要为 2019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
项目”和 2022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和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涉及的产品主要包含 MCU 模块、
DCDC 模块、OBC 模块和充电桩模块等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潜油螺杆泵智能
采油系统、智能卫浴(智能盖板)、变频家电电源及电控、工业电源整机系统
和工业电源模块。
除智能卫浴产品属于同一品类外,其他产品均不相同。本次募投项目生产
的智能卫浴产品主要是智能卫浴(一体机),前次募投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智能
盖板,两者也存在较大区别,具体如下:
产品 产品图示 产品简介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智能坐便器一体机,是整合马桶主体
和智能盖板的智能化卫浴解决方案产品。产品集成多功能
智能 与美学设计,满足全屋智能化升级需求,具有一键臀洗/妇
坐便 洗、移动按摩清洗、喷嘴自洁、水质净化、空气隔离技术
器一 等健康清洁功能;座圈加热等舒适性功能;并在智能控
体机 制、安全防护方面实现较大提升,如停电冲水应急功能,
支持感应翻盖,支持 IPX4 防水等级,配备碟形温控器、
双金属片温控器等多重安全装置,防止过热或漏电等。
前次募投产品为智能盖板,智能盖板拥有许多特别的功
智能 能,如臀部清净、下身清净、移动清净、坐圈保温、暖风
盖板 烘干、自动除臭、静音落座等。专门设有遥控装置以实现
这些功能,轻轻一按,所有功能都可轻松实现。
综上所述,前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用领域及主要客户群体均高度重合
在核心技术方面,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所生产产品以及公司现有业务
均是依托公司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领域的技术积累,在公司构建的功率变换硬
件、数字化电源控制和自动化系统控制与通信软件三大核心技术平台的基础上
开发的产品。
在所生产的产品方面,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所生产的产品与公司现有
业务并无明显差异,均属于公司现有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电源产品、新能源及
轨道交通部件、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以及精密连接产品六大类产品中的主要
产品,其中制氧机核心模块是公司依托于电子电气和精密控制等核心技术,以
医疗电源产品为切入点,逐步向医疗健康设备等下游领域延伸而成功孵化出的
制氧机核心模块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制氧机核心模块主要包含控制器、压缩
机及分子筛,其中控制器和压缩机为公司成熟产品,制氧机核心模块是在原有
成熟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开发出来的模块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高度
关联性。
在下游应用领域方面,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面向的下游领域与公司现
有业务面向的家用及商业显示、变频家电、智能卫浴、医疗、通信、数据中心、
可再生能源应用、储能、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智能生产装备、
精密连接组件等消费和工业的众多行业亦无差异。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在客户群体方面,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面向的下游客户与公司现有业
务已积累的优质客户高度重合。
综上所述,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生产产品与现有业务在核心技术来源、
下游应用领域及主要客户群体均高度重合。
(4)说明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是否涉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本次募投
项目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扩产,不涉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
综上所述,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拟生产的产品主要包含网络电源产品、
光储充核心模块、工程机械核心模块、智能焊机产品、医疗健康设备(包含医
疗电源及制氧机核心组件)、智能卫浴产品、电力电源系统、充电桩整桩、储
能成套装备,均属于公司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电源产品、工业自动化、智能装
备产品大类中的重要产品,均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相关产品技术来源均
是公司在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公司构建的功率变换硬件、
数字化电源控制和自动化系统控制与通信软件三大核心技术平台;相关产品下
游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群体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联系或高度重合;相关产品报
告期内已基本形成一定规模的销售收入,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本次募投项目是
对现有主营业务的扩产,不涉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
合理性,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目前研发
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研
发失败风险,拟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部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1)说明项目一具体设备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情况,相关投入的原因
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项目一重点支持公司在网络电源、光储
充等产品领域的研发与验证。设备购置均用于发行人网络电源(AI 服务器电源、
通信电源)和光储充产品(充电桩电源模块、家用光储逆变器、移动储能逆变
器、储能 PCS)两大领域六大方向的研发与验证,本次设备购置均用于满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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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上述领域、方向的研发设备投入需求,具有合理性,具体设备内容、价
格及其作用情况如下:
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数据采集器/安捷伦
/34970A/20~60 通道
数据采集卡
/Agilent/349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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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数据采集器/安捷伦
/34970A/20~60 通道
数据采集器/安捷伦
/34970A/20~60 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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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数据采集卡
/Agilent/34901A
数据采集器/安捷伦
/34970A/20~60 通道
数据采集卡
/Agilent/349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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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乘用车单电机测试
台(3#)
商用车单电机测试
台(4#)
动力总成测试台
(6#)
乘用车单电机测试
台(2#)
商用车单电机测试
台(5#)
动力总成测试台
(7#)
手持式频谱仪
FSH4
环形天线 HFH2-
Z2E
环形天线
FESP5133-7/41
EMSCANNER 电磁
干扰扫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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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大器 FPL1-B22
二极管正向浪涌测
试仪
放电管直流参数测
试仪
压敏电阻综合测试
仪
铝电解电容器纹波
耐久电源
铝电解电容器纹波
耐久电源
电容器脉冲电压测
试台
台
温度冲击测试机
(TS)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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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回馈式交流源载一
体机
大功率电子负载
(50KW)
大功率电子负载
(100KW)
冷水机 F-20-40-H-
B-2PRO
大功率电子负载
(10KW)
大功率电子负载
(1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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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金额(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作用
/台套) 元)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软件及系统技术测
试
低压双向直流源)
(6KW)
高压双向直流源)
(36KW)
合计 478 10,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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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满足核心业务发展需求,应对行业技术升级加速挑战
公司电源产品业务板块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爆发、新
能源汽车普及及储能市场渗透率提升等趋势,电源业务板块具有良好的增长前
景。然而,以 AI 服务器等为代表的新兴应用场景,对包括供电架构设计、功率
密度、转换效率、新型材料应用、散热管理、智能化及环保性能等方面的电源
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技术迭代呈现加速态势。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核心电源领域的竞争力,把握市场机遇,项目一将通
过相关投入聚焦宽禁带半导体器件(SiC/GaN)应用、AI 融合智能控制算法、
新型电力电子变换器拓扑及控制方法等前沿技术,以及上述技术在网络电源、
光储充领域的产品研发及应用落地。项目投入是公司作为本土领先电源厂商,
持续提升核心技术实力、支撑电源产品升级迭代、满足新兴市场需求、从而驱
动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与关键举措。
②突破现有测试验证瓶颈,提升研发效能与产品品质保障能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新能源、AI、高端医疗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对电源系统高精度、高可靠性等性能指标要求的跃升,以及公司产品矩阵扩
展、研发项目复杂度呈指数级增长,现有研发测试条件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一方面现有测试设备在测试功率覆盖范围、精度、效率、自动化程度等方面,
难以满足未来高性能、高复杂度新产品的验证需求。另一方面难以全面覆盖新
能源、AI 服务器等新兴领域快速演进且日益严苛的国际技术标准。
项目一将紧密跟踪新能源、AI 服务器等领域的国际技术标准演进趋势,系
统性升级测试验证体系。通过引进高精度研发实验设备,升级安规认证、电磁
兼容、可靠性验证、失效分析等测试平台,同步升级自动化测试系统,提升全
流程数字化测试能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智能化的测试
体系,有效压缩研发验证周期,提升技术攻关效率,为重点研发项目提供精准
数据支撑,为拓展高端应用场景构建核心质量保障体系。因此,项目一的各项
投入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求、行业趋势进行的合理规划。
③深化研发创新战略,持续构筑核心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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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将研发创新视为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
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保持在 11%以上,高强度且稳定的研发
投入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劲动能。面对电力电子领域高技术壁垒、下游
应用场景差异化显著、技术迭代周期不断缩短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自身处于
成熟业务优化与新兴产业技术攻关并重的市场拓展关键期,持续强化研发投入
是公司的核心战略。
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是推动企业进步和保持行业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近
年来可比企业亦积极规划研发能力提升,强化技术壁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融资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17,974.09 万元,拟利用现有研发
及生产场地建筑面积合计 6,266.00 平方米实施
动力源 车载电源研发及 本项目,实施路径包括增加研发设备、生产设
融资,2024
(600405) 产业化项目 备、各类型人才、扩大生产场地等,拟建设车
年注册
载电源研发实验室和新型车载电源生产线,对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进行研发并生产。
项目总投资 12,369.41 万元,用于支付设备及
软件购置费、研发物料费、人员薪资和检测认
融资,2023
和而泰 证费。通过本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在储能变流
年注册, 数智储能项目
(002402) 器、电池管理系统、数智储能物联网控制系统
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加快产品方案测试进
止发行
度,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英威腾苏州产业
英威腾 项目总投资约 50,000 万元,用于研发、技术
自建 园二期研发办公
(002334) 交流、商务和产业园公共设施。
项目
项目总投资 5.45 亿元,用于从事工业机器人
东莞松山湖研发
汇川技术 及关键核心部件、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自建 运营中心建筑工
(300124) 自动化装备、机电产品,以及各种软件的研
程
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和技术服务。
项目总投资 49,497.00 万元,本项目分为两个
子项目,分别为在深圳建设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欣锐科技 总部基地及研发 心,以及在上海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有
自建
(300745) 中心建设项目 利于优化公司办公和研发环境,满足公司各职
能部门的办公、研发实验室和大型设备安装设
置的场地需求,助力公司更好地运营。
项目一通过上述设备的投入,可以为前沿技术预研、复杂项目并行开发提
供先进的实验条件,系统性提升公司在关键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应用
创新能力。上述投入是公司既定研发战略的深化与延续,旨在应对行业加速变
革,支撑多业务线技术需求,确保持续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构
筑坚实的核心技术护城河。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明确的战略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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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项目一旨在通过新增研发用地,系统性升级研发与测试验证能
力,重点支持公司在网络电源、光储充等核心业务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
相关投入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行业技术升级加速、现有研发测试资
源瓶颈以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综合考量,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本项目研发投入主要内容如下:
研发方
研发课题名称 对应产品 研发内容与关键技术
向
应用宽禁带半导体(SiC/GaN)功率
器件提升功率密度与转换效率,开发
新型电力电子变换器拓扑及控制方
AI 服务器电源及
AI 服务 AI 服务器电源及电源系 法,高压电池、电容器安全管理技
电源系统系列产
器电源 统系列产品研发 术,应用风冷、液冷及浸没式液冷等
品
高效散热技术,并优化高负载动态响
应与动态均流性能,开发面向 AI 服务
器的高性能电源系统解决方案。
应用 SiC/GaN 器件优化图腾柱 PFC 与
LLC 拓扑性能,结合模块化 N+1 冗余
基于 SiC/GaN 的智能化 通信基站电源及
通信电 设计提升可靠性,并集成基于 IoT 的
高密度通信电源系统研 电源系统系列产
源 远程监控与故障预测算法,同时开发
发 品
多能源(光伏/风电/市电)协同管理算
法,构建高效智能通信电源系统。
基于多电平拓扑优化与高压级联设
储能 储能 PCS 系列产 计,结合虚拟同步机(VSG)算法,
储能 PCS 系列产品研发
PCS 品 实现储能系统的并网支撑与模块化扩
展能力提升。
研发大功率电源模块,应用 SiC 器件
充电桩
大功率充电桩电源模块 大功率充电桩电 及软开关技术,支持双向 V2G 功能、
电源模
系列产品研发 源模块系列产品 高防护等级设计及储充一体化场景应
块
用。
开发高频隔离型家用光储一体化逆变
家用光
光储一体化高频隔离型 家用光伏逆变 器,支持高压、低压电池平台,符合
储逆变
光伏逆变器研发 器、光储逆变器 IEC/UL 等相关标准,通过多项国际认
器
证。
移动储 采用轻量化设计与高效率转换技术,
轻量化高功率密度移动 便携式移动储能
能逆变 支持多协议快充接口及无数据线并机
储能逆变器集成设计 逆变器
器 技术,提升产品便携性与兼容性。
(3)研发的技术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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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本项目在上述领域涉及产品技术的研发、
认证与测试,发行人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在研发技术和认证、测试技术层面
均具备较为深厚的积累,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切实保障项目的开展
实施,因此,本项目具备技术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针对本课题聚焦的网络电源及光储充领域,发行人目前核心技术平台架构
已建立功率变换硬件、数字化电源控制、系统控制与通讯软件三大核心技术矩
阵,技术储备覆盖电力电子全链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累
计拥有有效使用专利超 2,000 项,公司研发工程师已达约 3,000 人规模。发行人
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广泛、深入的对外合作,建立了多部门、内外协同
的研发平台,同时发行人积极推动技术研发全球网络化布局,在全球范围内,
先后建设了深圳、长沙、西安、武汉、德国等 10 个研发中心,不断拓展技术研
发资源,能够为本项目上述课题的实施提供充分的研发技术层面支持。
发行人产品体系丰富,在网络电源、光储充领域均已具备丰富的研发测试
经验,发行人技术团队对材料生产、电芯制造、系统集成到性能测试、可靠性
评估的每一环节具有深刻的了解。同时发行人在多年来与下游大客户合作开发
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研发团队能快速识别行业技术趋势,把握客户技术
需求,快速开发出贴合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能够为本项目上述
课题的实施提供充分的认证测试技术层面支持。
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发行人在人才引进、研发管理、技术转化
等方面持续完善,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具备与发行人
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研发创新机制,为技术研发创新提供了可靠的转化平台,提
升了技术研发效率,能够为本项目上述课题的实施提供充分的研发管理体系层
面支持。具体如下:
①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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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方面,发行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发行人不断拓宽人
才招聘渠道,积极从国内外引进适合发行人发展的专业化技术人才;人才培养
与激励方面,发行人制定了技术人才培养和研发激励制度体系,充分调动研发
人员的研发创新热情,提升发行人整体研发水平,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②研发管理体系基础
研发管理方面,发行人依托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引入集成产品开
发流程,通过塑造和固化业务流程,结合全面分析将市场需求和特性要求,转
化为标准化的需求输入和产品定义,进而转化为产品详细设计输入,有效缩短
产品开发及上市时间、提高产品利润,并确保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零缺陷。
发行人搭建了一套全球化的服务和项目管控体系,精通欧美装备电气标准,熟
悉欧美劳动、财税、法律、安全法规及环保政策,能够严格按照欧美认证规范
和要求,设计符合欧洲 CE/美国 UL 等标准电力电子设备。
③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基础
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发行人构建了科学的成果转化机制,采用“事业部+
资源平台”的运营模式,向事业部提供全面的资源支持,包括研发技术资源平
台、营销资源平台、检验测试平台、供应链平台、财务人力资源平台、IT、
ERP 和管理平台,在有效激活各事业部技术创新潜能及积极性的同时,保证了
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化。此外,发行人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定并持续
完善《知识产权诉讼管理规范 A00》《知识产权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知识产
权提案流程操作指导》等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与指导文件,有效保护
发行人技术成果同时规避侵权风险。
(4)研发预算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总投资为 18,827.04 万元,其中土地投资
研发费用 4,685.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2,794.04 万元,具体
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比例 拟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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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第 3 年开始研发工作。本项
目建设期分如下五个阶段工作实施:
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历时 1 个季度,主要工作为建设研发楼的
主体工程相关建设工程设计;
第二阶段为工程建设阶段,历时 4 个季度,主要工作为研发楼及配套设施
的施工;
第三阶段为设备采购阶段,历时 8 个季度,主要工作为相关的设备的选型、
询价、批量购买以及安装、调试等;
第四阶段为人员招聘与培训阶段,历时 4 个季度,完成项目所需研发人员
的招聘及培训;
第五阶段为项目研发阶段,主要工作是完成项目课题相关产品、技术的研
发、设计、实验、测试等工作,历时 4 个季度。
项目 建设期
T+1 T+2 T+3
建设周期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前期准备
工程建设阶段
设备采购阶段
人员招聘及培训
项目研发阶段
(6)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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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土地的购置,并
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处于工程建设阶段,研发活动相关的设备采购和人员招聘
及培训暂未实际投入,本项目涉及的研发活动预计将于项目建成后逐步实施和
开展。
(7)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本项目主要课题对应产品预计取得成果
如下:
研发课题名称 对应产品 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实现超高功率密度与高转换效率,实现系统高冗
AI 服务器电源及电
AI 服务器电源及电 余高可靠性,提升 AI 服务器电源在负载波动下的
源系统系列产品研
源系统系列产品 稳定性。支持高功率机柜部署,并通过国际认证
发
满足全球市场要求。
基于 SiC/GaN 的智 提升功率密度与转换效率,降低基站能耗;提升
通信基站电源及电源
能化高密度通信电 系统可靠性,保障通信基站电源在极端环境下和
系统系列产品
源系统研发 不同能源接入情况下的持续稳定运行。
掌握电网主动支撑核心技术,提升新能源消纳能
储能 PCS 系列产品
储能 PCS 系列产品 力,提升电网适应性。产品适应中压、低压电网
研发
接入需求,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行业领先。
实现大功率充电桩模块降本增效;开发 IP65 全防
大功率充电桩电源 大功率充电桩电源模
护液冷系统,提升环境适应能力,拓宽应用场
模块系列产品研发 块系列产品
景。
开发兼容高压、低压电池的高频隔离家用光伏/光
光储一体化高频隔
家用光伏逆变器、光 储逆变器,实现顶尖整机效率与毫秒级离网切换
离型光伏逆变器研
储逆变器 性能,适应多个国家和地区电网规范并通过并网
发
认证。
轻量化高功率密度
便携式移动储能逆变 提高转换效率,提高功率密度,实现无数据线并
移动储能逆变器集
器 机技术,提升移动储能便携性与易用性。
成设计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发行人预计将培养一批在电气控制与节能领域内具有
专业水准的技术人才,并形成相应的专利、软著、论文成果,并通过前瞻布局,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上述领域内的产品竞争力和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主营
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8)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项目一是基于现有产品技术
的升级迭代,研发失败风险较低,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项目一系以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为基础,
进一步加强在网络电源(AI 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和光储充产品(充电桩电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源模块、家用光储逆变器、移动储能逆变器、储能 PCS)方面的产品和技术研
发投入。研发课题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开展。相关研发内容基于公司已成
熟应用的产品与技术体系,属于技术升级迭代和性能优化,不涉及全新、未经
验证的核心原理或颠覆性技术路径。公司在上述领域拥有多年研发经验、成熟
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测试验证体系,研发团队具备成功实施类似项目的能力与
经验,因此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实施确定性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研发课 对应现有产品、
主要应用技术 对公司现有产品、技术的迭代升级情况
题名称 技术情况
①现有技术采用
电压型控制,仅
适合一般负载动
态调节,对于最
①电流型谐振控制技
新 GPU 负 载 特 性
术,提升 EDPP 动态
调节能力不足;
负载调节能力;
② 现 有 PFC 控 制 ①采用电流型谐振控制技术,适配新一
② 基 于 PFC 储 能 电
技 术 仅 能 满 足 稳 代 GPU 负载特性;
容能量管理,提升动
态 功 率 因 数 调 ②基于 PFC 电容储能,实现动态功率因
态功率因数调节能
AI 服务器 节 , 对 电 力 系 统 数调节,降低服务器系统配电压力;
力;
电源及电源 配 电 冗 余 要 求 ③电源内部存储空间扩展至 2M 以上,
③数据库存储管理技
系统系列产 高; 实现示波器级别图形化存储能力;
术;
品研发 ③现有技术 Black ④基于第三代半导体,实现更高的功率
④基于第三代半导体
Box 存 储 小 于 等级,功率密度及效率;
无 桥 PFC 软 开 关 硬 1kB,仅能存储部
⑤800V、±400V 功率高效变换及能量安
件设计及软件控制技 分关键数据;
术; 全管理技术。
④现有技术使用
⑤分布式直流母线供
二 代 半 导 体 器
电架构。 件;
⑤现有技术使用
电。
①电源升级过程
① 基 于 Backup 的 在
中 需 要 停 机 , 负 ①基于 Backup 的电源在线升级技术,
线升级技术;
载掉电; 在升级过程中可实现电源稳定带载,如
基于 ②智能供电管理系
② 现 有 通 信 电 源 果升级失败可自动回退到备份软件;
SiC/GaN 的 统;
系 统 负 载 管 理 较 ②基于混合能源管理,通信电源系统覆
智能化高密 ② 基 于 SiC/GaN 第
为单一; 盖整流器,光伏,风能,BMS 多种能
度通信电源 三代半导体硬件设计
③ 现 有 通 信 电 源 源供电电源的管理;
系统研发 及软件控制技术,实
工 作 频 率 低 , 整 ③基于第三代半导体,实现更高的功率
现高效率,高密度,
机 尺 寸 大 , 功 率 等级,功率密度及效率。
高频化。
密度受限。
①现有产品拓扑
①多电平拓扑与软开 ①拓展研究多电平技术,并应用移相、
储能 PCS 为三电平、两电
关技术降低损耗; 谐振等软开关技术实现高效、低谐波;
系列产品研 平,谐波与效率
②级联化在中压系统 ②产品模块化级联设计,满足中压电网
发 不 具 备 明 显 优
中应用技术; 的需求;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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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发课 对应现有产品、
主要应用技术 对公司现有产品、技术的迭代升级情况
题名称 技术情况
③PCS 场站级集群控 ② 现 有 产 品 应 用 ③通过集中控制器+高速数据通信,实
制技术; 于 低 压 电 网 , 不 现百兆瓦级场站快速响应调度及构网应
④PCS 智 能 运 维 、 能 直 接 接 入 中 压 用;
AI 在 线 监 测 及 故 障 电网; ④通过云平台数据,进行 AI 分析预判
预警; ③ 现 有 产 品 为 单 故障,简化维护;
⑤SiC 功率器件在大 台 控 制 , 仅 能 实 ⑤大功率 PCS 中 SiC 功率器件驱动抗干
功 率 PCS 产 品 应 用 现 台 区 内 并 联 应 扰设计、电应力优化设计、热应力优化
的可靠性提升技术。 用 , 难 以 实 现 场 设计,并 增加快速保护及 故障穿越功
站 级 快 速 协 同 响 能,满足可靠性需求。
应及构网应用;
④现有产品主要
通 过 云 平 台 监
控,人工维护,
对故障预测能力
不足;
⑤现有大功率产
品 以 Si 功 率 器 件
为主,SiC 应用可
靠性难以满足电
流冲击和故障穿
越等电网安全需
求.
① 现 有 技 术 主 要 ①对大功率三相维也纳进行多路并联实
采 用 单 路 三 相 维 现更大功率,通过硬件耦合设计和软件
也 纳 拓 扑 , 当 前 算法抑制环流,降低功率器件冗余,提
①三相大功率功率因 单 管 并 联 功 率 支 升功率颗粒度和功率密度,保障可靠运
持到 40kW,且效 行;TCM 控制及多路交错产品化,进
数校正技术;
率有提升空间; 一步提升效率;多路交错降低输入输出
②大功率超宽输出电
② 现 有 产 品 采 用 高频纹波电流,减少电解电容数量,提
压范围高频软开关
LLC 拓 扑 和 部 分 升功率密度;
DCDC 变换技术;
碳 化 硅 器 件 , 磁 ②全 SiC 设计提升开关频率和效率,主
③ 双 向 ACDC 及 双
件 通 常 采 用 独 立 变谐振磁集成设计,多路谐振电感磁集
向 隔 离 DCDC 变 换
功能设计; 成设计,多路变压器磁集成设计,差共
大功率充电 技术;
③ 现 有 产 品 支 持 模电感磁集成设计,多路交错降低输入
桩电源模块 ④特殊波电网、弱电
单 向 整 流 , 不 支 输出高频纹波电流提升功率密度,降低
系列产品研 网 、 电 网 DIP 等 电
持 双 向 V2G 场 单瓦成本。单级拓扑产品化,减少电解
发 网适应能力的控制技
景; 电容数量甚至采用无电解电容设计,减
术,快速响应电网调
④ 次 谐 波 抑 制 技 少高频开关管数量降低损耗提升效率,
度控制技术;
术 、 重 复 控 制 技 提升功率密度;
⑤大功率风冷充电模
术 、 虚 拟 阻 抗 控 ③双向产品开发,支持 V2G 以及离网
块低噪音设计及智能
制 技 术 、 双 极 性 单机及并机均流运行;
寻优技术;
载 波 同 步 技 术 、 ④识别电网阻抗,自适应参数设计,优
⑥模块智能、长期可
相 位 超 前 补 偿 算 化大规模充电应用工况的电网稳定性和
靠运行。 法 等 已 在 现 有 产 电能质量;
品中成熟应用; ⑤电路设计优化效率,风道优化以及高
⑤ 现 有 产 品 噪 音 散热效率介质和散热器设计,结合风扇
普 遍 相 对 较 高 , 优化等降低产品噪声;结合运行过程多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项目研发课 对应现有产品、
主要应用技术 对公司现有产品、技术的迭代升级情况
题名称 技术情况
与 噪 音 相 关 的 风 温度传感器数据对风扇转速进行闭环控
扇 转 速 通 常 采 用 制,对噪音进行实时寻优;支持系统通
开环设计; 过通信对模块噪音阈值控制,结合实际
⑥ 现 有 产 品 会 监 应用场景和模块工作状态对模块功率、
控 电 源 工 作 状 态 噪音进行实时寻优;
并 进 行 运 行 、 告 ⑥挖掘充电模块器件温升、效率等数据
警 、 故 障 等 状 态 价值,依托数据分析和算法,对模块运
存 储 , 未 做 智 能 行状态进行智能寻优,对敏感器件寿命
化 寻 优 处 理 , 无 进行实时监测并对数据进行及时云端上
故障录播功能。 传,实现可视化和及时干预;升级故障
记录功能,实时自检模块运行数据监测
模块运行状态,实现故障录波功能。
①采用多电平控制技术降低器件耐压选
①现有技术为三
型及 thdi 指标可做到 3%以内,并提高
电平控制策略;
①多电平控制技术; 母线电压等级,有效提高功率密度;
光储一体化 ②现有技术采用
②分相功率控制技 ② 采 用 基 于 abc 坐 标 系 的 三 相 独 立 控
高频隔离型 dq 矢量控制;
术; 制,能提高每相带不平衡负载的能力以
光伏逆变器 ③现有技术采用
③AI 智 能 电 弧 故 障 及单相独立防逆流;
研发 傅 里 叶 变 换
检测系统。 ③采用 AI 技术进行拉弧检测,能适应
(FFT)谐波分析
不同的场景,能协助客户实现“更快,
技术。
更精准、更安全”的检测目标。
① 现 有 产 品 采 用 ①单级 Cycloconverter 拓扑替代传统图
两 级 式 拓 扑 , 成 腾 PFC+LLC 二级式拓扑;
① 单 级
本 高 、 效 率 低 、 ②采用变频+TPS 三重移相控制技术替
Cycloconverter 拓
功率密度低; 代传统控 制策略,根据不 同的优化目
扑;
轻量化高功 ② 定 频 +SPS 单 重 标,如开关器件应力,回流功率、软开
②变频 +TPS 三重 移
率密度移动 移相控制技术; 关范围等进行优化,控制灵活多变,自
相控制技术;
储能逆变器 ③ 现 有 技 术 采 用 由度高;
③无线并机技术;
集成设计 有 线 并 机 , 需 要 ③采用虚拟戴维南电流等效电流模型并
④程序升级实现代
并 机 通 信 接 口 , 机技术,替代传统基于 CAN 通信的有
码 、 协 议 等 三 重 加 扩容比较复杂; 线并机技术;
密。
④ 程 序 无 加 密 措 ④对协议和升级代码进行加密,提高安
施,安全性差。 全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依托电力电子和相关控制核心技术平台,
公司在各产品领域建立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同时通过多产品经营,公司逐步摆
脱了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本项目是基于现有技术进行升级迭代,整体技术风险
较低,研发失败的风险较低,本项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倘若公司今后未
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适时调整新技术的研究方向,或竞争对手研制
出了更为先进的产品,公司可能面临失去相应产品市场份额的风险,对公司产
品布局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发行人为保障上述研发课题及研发方向顺利实施,在资金、人员、技术、
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上述研发项目能否成功依赖于发行人能否紧随
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并及时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存在公司研发进度不及
预期或一定的研发失败的技术风险。
如前所述,项目一重点支持公司在网络电源、光储充等产品领域的研发与
验证,网络电源、光储充等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产品之一,项目一将在
公司现有电源产品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围绕宽禁带半导体器件、AI 融合智能控制、
新型电力电子变换器拓扑及控制方法等关键技术及其在网络电源、光储充领域
的应用展开研发投入,重点开发基于 SiC/GaN 的智能化高密度网络电源系统、
大功率充电桩电源模块、光储一体化高频隔离型光伏逆变器、轻量化高功率密
度移动储能逆变器等产品。项目一为公司电源产品的升级迭代提供有效支持,
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拟生产的产品主要包含网络电源产品、光储充核
心模块、工程机械核心模块、智能焊机产品、医疗健康设备(包含医疗电源及
制氧机核心组件)、智能卫浴产品、电力电源系统、充电桩整桩、储能成套装
备,均属于公司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电源产品、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产品大
类中的重要产品,均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相关产品技术来源均是公司在
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公司构建的功率变换硬件、数字化电
源控制和自动化系统控制与通信软件三大核心技术平台;相关产品下游应用领
域及目标客户群体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联系或高度重合;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已
基本形成一定规模的销售收入,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本次募投项目是对现有主
营业务的扩产,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主业的要求。
(二)童永胜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从定价基准
日至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前
后实控人持股比例测算情况,说明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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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永胜及其关联方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童永胜先生已出具
《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不以任
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综上所述,童永胜及其关联方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
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前后实控人持股比例测算情况:本次发行前童永胜及其配偶
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 24.31%,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不低于 18.99%,不超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为 55,007.2252 万股,童永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748.32 万股股份,
占股本总额的 17.72%,其配偶王萍持有上市公司 3,624.01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
额的 6.59%,童永胜及其配偶共持有上市公司 13,372.33 万股股份,合计占股本
总额的 24.3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301.06 万元(含本数)。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与童永胜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并经访谈童永胜本人确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163,694,084
股,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最低为
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根据上述信息推测,推测本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在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下限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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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数量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万股)A 55,007.2252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持有股份数量(万股)B 13,372.33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C 266,301.06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股数(万股)D 16,369.4084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发行价格(元/股)E=C/D 16.27
童永胜认购金额下限(万元)F 3,000.00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对应发行价格及童永胜认购金额下限计
算,童永胜认购数量(万股)G=F/E
本次发行后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下限 H=
(G+B)/(D+A)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63,694,084 股及童永胜认购金额下限 3,000 万
元计算,不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下限为 18.99%。该比例仅为理论计算值,截至本次审核问
询函回复(假设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为 78.90 元,预计
未来发行价格为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的 16.27 元/股且童永胜先生仅按
认购金额下限进行认购的可能性低。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不低于 18.99%,不超过 30%。
(2)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中童永胜对认购股份限售期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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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
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
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
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
合并计算。
规定
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认购股份数额”:“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不超
过 30%,且根据发行人(甲方)与童永胜(乙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童永胜(乙方)对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承诺如下:
“1、乙方承诺其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乙方
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限售承诺。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
期安排。
监管机构对于乙方所认购股票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若乙方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触发其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义务,在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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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下乙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
项或届时最新监管规定对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进行限售。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双方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认购的
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童永胜已出具《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函》:“1、本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配偶王萍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增加,除上述承诺外,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遵守上述股票
限售期安排。4、如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限售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限售期将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童永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得转让;若童永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导致童永胜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股权
比例增加,则童永胜及其配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中童永胜对认购相关股份限售期的承诺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说明发行人拟通过泰国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方式和资金
流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路径、泰国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分红
款外汇汇回等,募集资金出境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是否存在障碍,募集资金投
资路径是否合规,预计在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如何进行监管,是否能够满
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
管部门备案,预计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障碍,募集资金投资路径合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泰国生产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孙公司泰国麦格米特实施,泰国麦格米特系香港麦格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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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于泰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麦格米特通过香港麦格
米特持有其 100%股权。
发行人拟通过增资方式向香港麦格米特出资,香港麦格米特再通过增资的
方式向泰国麦格米特出资,最终实现发行人以境内自有资金出资 11,606.687891
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第 N4403202500662 号);2025 年 8 月 19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25〕646 号),核准发行人
通过香港麦格米特向泰国麦格米特增资 11,606.687891 万美元。募集资金出境需
履行的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1)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1 号令)第
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投资
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
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
地区的项目、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其中,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①与我国未
建交的国家和地区;②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
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④其他敏感国家
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①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②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③新闻传媒;④其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房地产、酒店、影城、娱
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泰国,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
内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亦不
属于上述规定范围内的敏感行业,应当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1 号令)的
相关规定,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
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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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
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预计中方投资总额为 83,563.38 万元人民币,不
超过 3 亿美元。据此,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备案机关应当为投资主
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因深圳为计划单列市,泰国生产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备案机关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初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项目备案申请材料,
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
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25〕646 号)。
(2)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第六条、第七条的
相关规定,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我国未
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我国限
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且不
存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禁止的以下情形:“(一)危害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
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
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
技术”,因此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应当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对属
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
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据此,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
商务部门备案机关应当为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因深圳为计划单列市,备
案机关为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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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初向深圳市商务局提交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并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3202500662 号)。
(3)外汇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
知》(汇发[2015]13 号)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
登记核准的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上述通知及其附件《直接投资外汇业
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
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据此,泰国生产基地
(二期)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外汇管理局的外汇登记手续,需要在银行办理境外
投资外汇登记,该业务系常规登记手续,不涉及行政审批环节。
根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规定,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
汇登记的,需向银行提交《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企业境外投
资证书》以及《营业执照》等资料。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发行人
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并出境前,严格按照我国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外汇登记等资金出境的相关程序,预计未来通过银行办理外汇
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投资出境涉及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预计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障碍,募集资金投资路
径合规。
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严格管理,泰国子公司分红款外汇汇回无特殊限制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将为本次募投项目设立专项账户,
与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并将定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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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泰国麦格米特将依照泰国当地对财务制度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
资金管理制度,在公司委派的两名董事的管理下,对资金的日常使用严格管理,
并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泰国麦格米特产生的利润优先用于海外市场的开
拓,根据公司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分回国内。公司将通过委派的两名董事向泰国
麦格米特股东(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并获得泰国麦格米特股东(会)的通
过,从而确保公司分红政策切实实施。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泰国)》(2024 年
版),泰国为有限外汇管制国家,泰国财政部授权央行负责外汇的管理。相比
较周边国家而言,其外汇管制较为宽松。泰国鼓励企业投资资金汇入泰国,汇
入资金币种和金额没有特别限制和要求。手续办理需遵循开户银行的具体规定
执行。外汇账户的余款,如投资、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等,
在所有适用税务清算之后,可以自由汇出。境内法律法规对境外子公司的利润
汇回亦无特殊限制。
金的监管要求
(1)发行人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项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内部审计,配合
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募集资金
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支付募集资金,公司会计部
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
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
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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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5)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预计在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可以被有效监管,能够满
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
(四)说明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新进展,预计取
得的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项目三境外投资相关手续的最新进展,前
述项目是否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项目二、项目三和
项目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的时间情况如下:
项目 土地使用权证的最新进展 预计取得时间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支付第
一期土地出让金 2,314.00 万
元,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取得
成交确认书,并于 2025 年 8
月 4 日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目前已按土地出让合同完成
用权出让合同》,于 2025 年 第二笔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项目二 2026 年 2 月
金 3,518.29 万元,预计支付完 在重大不确定性。
成土地出让金尾款后一个月内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尾款支付
的最后期限为 2026 年 2 月 4
日
泰国土地为私人化永久产
权,且当地符合本次募投实
施要求的可选地块较多,待
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与泰中
土地相关事宜商洽完成,取
项目三 罗勇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签署 2026 年 10 月
得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时间较
《土地购买意向协议》
短,且根据泰国麦格米特所
在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涉及该项目的用地方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项目 土地使用权证的最新进展 预计取得时间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面,根据已披露的信息,我
们预测在这方面不存在重大
障碍。”因此项目三预计取
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已履行完毕招拍挂程序,2025
年 10 月 27 日支付保证金 538 目前正在按照土地出让流程
万元,已取得成交确认书并签 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取得土
项目四 2025 年 12 月
署土地出让合同,尚需完成土 地使用权证不存在重大不确
地出让金缴纳并办理土地使用 定性。
权证
综上所述,项目二和项目四系在国内取得土地,项目二和项目四目前正在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项目二预计 2026 年 2 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
目四预计 2025 年 12 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计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项目三系在泰国取得土地,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泰国土地为私人化
永久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所需时间较短,且根据泰国麦格米特所在地律师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涉及该项目的用地方面,根据已披露的信息,我们预测
在这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目前公司已与土地出让方签署土地意向协议,待
土地相关事宜商洽完成后签署正式的土地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预计
最迟 2026 年 10 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当地符合本次募投实施要求的可选地
块较多,预计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项目三已于 2025 年
N4403202500662 号),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
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25〕646 号),项目三
已完成境外投资相关备案手续。
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并出境前,严格按照我国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外汇登记等资金出境的相关程序,预计未来通过银
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1)前述项目是否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募投项目开工前所
需取得的审批文件包括: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募投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
权和募投项目开工所需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发行人已取得了募投项目所需备案、环评批复,
项目三已完成境外投资项目相关手续;除项目一外,其余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
用权证和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其他所需许可、资
项目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情况 质等
不适用,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湘(2025)长沙
项目 案告知承诺信息 (2021 年版)》向
县,不动产权第 已取得
一 表》(备案编号: 主管机关经办人员
无需编制环评文件
报批
已于 2025 年 7 月
地出让金 2,314.00
万元,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取得成交
确认书,并于 2025
年 8 月 4 日签署
建设用地规划许
《企业投资项目备 “长环评(长经 《国有建设用地使
可、建设工程规划
项目 案告知承诺信息 开)[2025]17 号” 用权出让合同》,
许可及建筑工程施
二 表》(备案编号: 环境影响报告的批 于 2025 年 9 月 3
工许可等于项目开
建前办理
出让金 3,518.29 万
元,预计支付完成
土地出让金尾款后
一个月内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尾款支
付的最后期限为
根据泰国麦格米特
已取得深发改境外
所在地律师出具的
备〔2025〕646 号
法律意见书、泰中 已于 2025 年 8 月
《境外投资项目备
罗勇工业园开发有 22 日与泰中罗勇工
项目 案通知书》和《企 施工许可:项目开
限公司和发行人签 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三 业境外投资证书》 建前办理
署的《土地购买意 签署《土地购买意
(境外投资证第
向协议》,以及公 向协议》
N4403202500662
司的书面确认,环
号)
评由意向地块的园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其他所需许可、资
项目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情况 质等
区公司泰中罗勇工
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办理;若意向
地块的园区公司已
取得环评批复,公
司无需另行办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已履行完毕招拍挂
程序,2025 年 10
《湖南蓝色河谷科 版)》及株洲市生
月 27 日支付保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
技有限公司麦格米 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金 538 万元,已取 可、建设工程规划
项目 特株洲基地扩展项 出具的说明,本项
得成交确认书并签 许可及建筑工程施
四 目(三期)备案证 目主要生产环节为
署土地出让合同, 工许可等于项目开
明》(株天发改备 组装,不新增环保
尚需完成土地出让 建前办理
〔2025〕192 号) 目标及污染物排放
金缴纳并办理土地
种类,无需办理建
使用权证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手续
除上述审批文件外,本次发行尚须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2)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项目一已取得开工
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目前已开工建设。
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十、(一)项目二、项目三和项
目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的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取得实施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公司将
依法获取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公司在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实施地点均已
建立生产基地,拥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熟悉项目开工建设前相关审批流程,
公司取得该等审批文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发行人取得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土地的使用权不存在法律
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募投用地落实不存在重大风险,项目二和项目四如因政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策不一致等任何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建设用地无法落实,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选
取附近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可用地块,项目三如因与出让方协商不一致或因其
他客观原因导致目前的目标地块无法落实,公司将积极选取附近其他符合要求
的地块替代,不会影响项目顺利实施,也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核查程序及意见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现有业务产品相关资料,了解本次募投拟生产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
预计产量、功能及应用等情况,了解项目一具体设备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
情况、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获取本次募
投生产产品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情况;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
了解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前募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和联系,是否涉
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目前项目一的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
研发成果等,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对比《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
主业的要求。
(2)获取童永胜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获取发行人与
童永胜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获取童永胜出具的《关于限售
期的承诺函》;查看关于童永胜拟认购金额、认购股份限售期等相关条款;查
阅《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条款。
(3)访谈本次募投项目负责人,了解通过泰国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
安排方式和资金流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路径、募投项目境外投
资备案手续最新进展等;获取《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
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
引》等相关资料;获取深圳市商务局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
第 N4403202500662 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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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25〕646 号);获取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泰国)》
(2024 年版);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
(4)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工所需备案、环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文件,访
谈本次募投项目负责人,了解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本次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
审批文件办理进度,预计取得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扩产,不涉及
新产品或业务领域;项目一设备等相关投入具备合理性;项目一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研发失败风险较小;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主业的要求。
(2)童永胜及其关联方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本次发行前童永胜及其配偶对
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 24.31%,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不低于 18.99%,不超过
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投资出境涉及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备案、商务
主管部门备案,预计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障碍,募集资金投资路径合
规;发行人及泰国子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严格管理,泰国子公司分红
款外汇汇回无特殊限制;预计在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可以被有效监管,能
够满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
(4)本次募投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预计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项目三境外投资已取得深圳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4403202500662 号)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
改境外备〔2025〕646 号);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开工所需的备案、环评文件,
项目二、项目三和项目四尚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在开工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特此致书!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之签字
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颜 羽 __________
经办律师:徐 莹___________
王 浩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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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资质变动一览表
申请人 制造商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名称 名称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
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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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制造商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名称 名称
变频空调及热风机机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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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制造商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名称 名称
ALTATRONI
C
NAL CO.,
LTD.
ALTATRONI
C
NAL CO.,
LTD.
ALTATRONI
C
NAL CO.,
LTD.
ALTATRONI
C
NAL CO.,
LTD.
浙江电 浙江电
气 气
浙江电 浙江电
气 气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名称/资质类型 代码/编码 有效期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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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发行人各级子公司一览表
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
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
株洲麦格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米特电气 广;洗车设备制造;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
有限责任 售;储能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公司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湖南麦格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米特电气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
技术有限 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公司 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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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
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汽车零配件批发;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洗车设备制造;洗车
设备销售;洗车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
理;新材料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储能技术
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轨道交通工
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
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
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
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机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
浙江麦格
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
米特电气
技术有限
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
公司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生洁具制造;卫生
洁具研发;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家
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居用品制造;
家居用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
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
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国
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洗车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办公设备销
深圳麦米
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家用电器销
电气供应
链管理有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
限公司
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
件销售;磁性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
机器人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株洲力慧
科技有限
公司(已
注销)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浙江欧力
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齿
德精密科
技有限公
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
司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安防产品、反恐防暴产品、警用装备及器材的研发与销售;集成电
沃尔吉国
路、工业自动化设备、机器人、无人机的研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际科技发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照明
圳)有限
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公司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从事汽车技术、新能源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各类车辆空调设备、汽车零部件、机械设
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应雪汽车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科技(常
熟)有限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电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
江苏迈相
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
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有限公司
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发电机及发电
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光电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上海瞻芯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元器
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公司
经营活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家居、电工产品、电子产品、LED 灯、家用电
器、电视机外壳、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五金材料、通讯产品、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
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
深圳市多 及日用杂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特智能高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科有限公 车零配件零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
司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家居、电工产品、电子产品、LED 灯、
家用电器、电视机外壳、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五金材料、通讯产
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智能装备、环保设备、机电设备、机械配件、
电子产品的设计以及研发、集成及相关软件系统开发、销售;计算机
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深圳市智 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流形机器 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工业机器
人技术有 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限公司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持股比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全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证载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广东精瓷 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限公司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苏州辕驰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承租房屋变动一览表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北京海富科瑞技术有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 19 号院 2 号楼 京(2018)朝不动产 2024.07.01-
限公司 2610 室 权第 0110458 号 2025.06.30
合计 89.70 —— —— ——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A603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粤(2021)深圳
深圳市通产科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28 号通产新材料产业 2025.08.01-
发展有限公司 园(工业区)4 栋 103 2027.10.07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A401/403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A405/407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A102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B1 层 E-1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B2 层 G110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深圳市紫光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 深房地字第 2025.07.01-
港有限公司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B2 层 G113 4000558313 号 2027.06.30
北京海纳川汽车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2008 号 2 号厂 株房权证株字第 2025.09.01-
房 1000363057 号 2026.01.31
司株洲分公司
北京海纳川汽车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2008 号 8 号厂 2025.08.01-
部件股份有限公 房 2026.01.31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司株洲分公司
湖南华源荣康药 株洲市渌口区仙太路与伏波大道交汇处 569 2025.07.01-
业股份有限公司 号厂区内 A-1 栋、A-2 栋 2028.06.30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505 号浙江瑞丰
浙(2021)义务
浙江瑞丰光电有 光电有限公司宿舍 2-301(小)、2-218 2025.09.01-
限公司 (大)、2-219(大)、2-222(大)、2-235 2026.08.31
(大)、2-239(大)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505 号浙江瑞丰 浙(2021)义务
浙江瑞丰光电有 2025.08.01-
限公司 2026.07.31
晨源产业管理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沈家村村委会对面 10 2025.08.10-
楼 1108 2027.08.09
司
浙(2021)义务
浙江瑞丰光电有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505 号浙江瑞丰 2025.08.15-
限公司 光电有限公司宿舍 2-438(大) 2025.12.31
粤(2021)深圳
深圳市通产科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28 号通产新材料产业 2025.08.01-
发展有限公司 园 10 栋 101 2028.07.31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泾康路嘉盛花园 11 苏房权证吴中字 2025.07.01-
幢 204 第 00225169 号 2026.06.30
苏(2023)苏州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横泾街道重楼商务广场 2025.08.01-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广东国研新材料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的原 2024.05.01-
有限公司 广东汉能 3 号宿舍楼中的 5 间宿舍 2025.12.31
河源市高新区安 埔前镇镇泥金村拆迁安置点(一期)第二栋 2024.04.15-
居公寓 第 1号 2027.03.31
合计 17,636.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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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变动一览表
序号 商标 类别 申请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有效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是否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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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授权专利变动一览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他项权利
一种低压差线性稳压器与电源设
备
装箱设计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
介质
通信方法、电梯控制器、显示板
及电梯控制系统
电压应力检测电路及方法、电能
转换电路、电子设备
压缩机自检方法、热管理系统及
存储介质
一种电压调整电路、方法以及电
子设备
热泵机的除霜方法、控制器及热
泵机
一种均衡电路、电池管理系统以
及电子设备
编址电路、电池管理单元、电池
管理系统和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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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他项权利
开关控制方法、开关控制电路及
电子设备
一种洗车机的低温保护系统及控
制方法
电源控制方法、电源控制电路以
及电子设备
电流调节方法、电流调节电路以
及电子设备
广东斐石新能源科技 一种单节电池逆变升压控制电
有限公司、湖南电气 路、方法及装置
公插头组件、母插头组件、投捞
电缆连接器以及采油设备
烘干器及具有该烘干器的智能坐
便器
喷嘴组件及其清洗装置、智能便
座和智能马桶
喷嘴组件及其清洗装置、智能便
座和智能马桶
集成式清洗器及具有该清洗器的
智能便座和智能马桶
三相谐振变换电路及其控制方
法、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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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他项权利
同步控制方法、同步控制电路以
及电子设备
开关控制方法、开关控制电路及
电子设备
驱动控制方法、驱动控制电路及
电子设备
电压补偿方法、电压补偿电路以
及电子设备
光磁编码器、绝对角度的检测方
法、电气设备及处理器
车辆驾驶员重心检测及车辆控制
方法、设备、存储介质
车辆翘头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及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车辆车速的检测方法、电子设备
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车辆转弯半径检测方法、车辆控
制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
一种带排气滤油结构的全封卧式
涡旋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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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著作权变动一览表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类型 开发完成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证书颁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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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及借款合同变动一览表
借款人/被 借款/授信额度
序号 合同编号/名称 贷款人/授信银行 期限 签署日 担保方式
授信人 (万元)
发行人 40,000 2025.07.17 信用
红综字第 0020 号) 深圳分行 2028.07.17
发行人 40,000 2025.07.17 信用
(2025 深银红贷字第 0018 号) 深圳分行 2028.07.17
发行人 20,000 2025.07.11 信用
第宝安 25016 号) 公司深圳分行 2026.07.11
发行人 20,000 2025.07.10 信用
(HTU442008005FBWB2025N000T) 公司深圳市分行 2028.07.09
发行人 20,000 2025.08.07 信用
(81010120250027396) 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202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