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
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拟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已按照规则要求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和兵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
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定《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已按照规则要求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和兵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可将前述限
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
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相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做出
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和兵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000.00 万元(含 49,000.00 万元),具体募
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900.00 万元(含 46,900.00 万元),具体募
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000.00 万元(含 49,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珠海硕鸿年产 30 万平米智能电路产品生产建
设项目
合 计 64,377.19 49,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募集资金将依照上表所列示的募投项目顺序依次实施,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900.00 万元(含 46,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珠海硕鸿年产 30 万平米智能电路产品生产建
设项目
合 计 62,277.19 46,9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募集资金将依照上表所列示的募投项目顺序依次实施,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内容,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