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麟盛投资(海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盛投资”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9,990.00 万元
人民币参与投资嘉兴敦盛贝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敦盛贝贝”),占合伙企业份额的 99.90%。该私募基金尚在募集中,后续公司持
有的基金份额如有变动,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由于私募基金投资本身具有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
司此次参与的基金投资在回报实现上将面临较长的回收周期。私募基金对外
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
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针对本
次交易的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积极防范、降低
风险,维护公司权益及资金安全。
本次交易后续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
度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践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探索投资新产业的路径,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
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
麟盛投资拟与杭州敦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敦钧资产”)签署合
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 9,990.00 万元参与投资嘉兴敦盛贝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占该基金总份额 99.90%。
嘉兴敦盛贝贝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及股权相关投资,为投资者实现良
好的资本收益。敦盛贝贝重点投资于智慧医疗、智能设备、数智健康服务等企业
或项目,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和潜在回报的企业或项目。
嘉兴敦盛贝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
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杭州敦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10,000.00_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出资方式
□募集资金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公司在基金中的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
?其他:__智慧医疗、智能硬件、数智健康服务等企业或项
围
目___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根
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杭州敦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_91330108MA27WN6G32 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31287
备案时间 2016 年 5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许辽锋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7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0 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 3
注册地址
号楼 570 室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旺角城新天地 8 栋 12
主要办公地址
层 1201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许辽锋
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期货)、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域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融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1,044.06 1,044.06
负债总额 662.91 662.91
所有者权益总额 381.15 381.15
资产负债率 63.49 63.49
科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92 348.42
净利润 -157.01 5.14
杭州敦钧资产作为本次合作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
的投资管理团队。杭州敦钧资产由许辽锋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战略方向
与整体运营。杭州敦钧资产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敦钧资产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 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万元) (%)
私募基金管理人/普
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金管理人,负责项目选择、立项、初审、审慎调查、拟投资项目的执行及已投资
项目的管理等各种投资活动。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
承担责任,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
资期内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0.5%/年,管理费按年度支付。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运作期自首次交割日起持续至满 7 年之日。合伙企业的运作期包括投资期
和回收期,若回收期延长的,合伙企业的运作期相应顺延。自首次交割日起至首
次交割日起满 5 年之日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存续期间为
“回收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将合伙企
业的回收期延长不超过 2 年。
普通合伙人权利: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投资事
务作出决策;
(2)委派或变更执行合伙事务代表;
(3)批准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
合伙企业权益;(4)聘任或聘请专业人士或专业中介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5)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6)决定和变更托管人,决定签
署《托管协议》;
(7)决定和变更基金服务机构,决定签署《基金服务合同》;
(8)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9)合伙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
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10)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普通合伙人义务:
(1)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2)应基于诚
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3)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
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4)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经其他合
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5)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
务;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合伙企业的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未经代表出资额过半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
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7)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对合伙
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9)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
业利益的活动;(10)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限合伙人权利:(1)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2)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
(4)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
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依法请求召开合伙人大会并参加行使相应的表决权;(6)
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7)依法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
(8)
依法经营或与其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9)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
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10)在执行事务
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提起诉讼;(1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12) 合
伙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1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
约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认缴金额;
(2)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不参与合伙事务,无
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4)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5)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6)不得从事
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按照法律法规、合伙协议、合伙人决议和普
通合伙人的通知签署相关文件和提供相应配合的义务;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
定的其他义务。
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取得的收益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2)其次,如有剩余
的,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取得的收益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3)
再次,如有剩余的,向全体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所能获得
的投资的收益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达到 6%年化收益率(单利);
(4)之后,如
有剩余的,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按其实
缴出资比例达到 6%年化收益率(单利);
(5)最后,如有剩余的,普通合伙人提
取余额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剩余部分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
(2)如合伙企业仍有亏损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行有效的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
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
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杭州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
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
诉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支出。
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
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围绕智慧医疗大健康产品及服务等
潜力赛道,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和布局公司在行业
内的发展。同时,将有助于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广大股东的投资回报。本
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
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私募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
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还存在投资标的风
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
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
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的
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