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 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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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财务管理,规范
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标、范丽婷已回避
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铮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47.21 亿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 2 号楼 9 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
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经 审 计 ),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利润 4,770.52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吸收存款余额 2,868,398.03
万元,贷款余额 2,293,182.55 万元。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监管要求。
   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 未 经 审 计 ),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利润 6,562.81 万元,2025 年 9 月 30 日吸收存款余额 2,683,450.20
万元,贷款余额 2,296,261.47 万元。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
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
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
时足额予以兑付。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
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
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
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
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
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
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
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
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向甲
方所收取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
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
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2026 年、2027 年、2028 年,甲方于乙方存置
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80,000 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26 年、2027 年、2028 年,乙方向甲方
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
               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10,000
万元、1,230,000 万元、1,280,000 万元。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
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协议有效期截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了保证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了《关
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
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金
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
防范及处置工作。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
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
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
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
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
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为 494,749.73 万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综合授信额
度为 1,200,000 万元,贷款余额为 785,820.05 万元,承兑汇票余额
为 13,849.46 万元,非融资性保函余额为 70.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
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
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
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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