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6:05: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或书面呈报等方式向参会/列席人员发出通知;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无董事缺席会议;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2023 年修订)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董事长陈振标先生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治理
架构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选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董事会重新选举了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召集人。经董事会选举,李路先
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余飞涛女士(独立董事)、陈振录先生(非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路先生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治理
架构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唐照波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后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董
事会重新选举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召集人。
  经董事会选举,余飞涛女士(独立董事)、李路先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唐照
波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余飞涛女士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治理
架构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当前实际,决定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6.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自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自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前,
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无其他种类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
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的程序。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7,000万元
(含),回购资金上限未超出下限的一倍,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回购资金不含交易费
用。
  以回购价格上限26.00元/股为基准,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
购数量为192.3077万股,占公司当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7728%;以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7,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69.2308万股,占公司当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可执行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
回购 100 股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提前届满;
  (2)如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达到回购金额下限,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提前届满;
  (3)如因回购股份导致回购专户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至该日提前届满;
  (4)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
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并将依据《公司法》等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
政策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为保证本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
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决策的事项外,授权公司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一)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佩蒂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