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
)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成 5 名交易
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
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光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
行了本次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密协议,并组织中介机构根据本次交易进度安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
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
明和保证: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