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5-146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1
月22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0-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风险较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
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
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6 号)核准,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814,91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81,491,0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出具
了《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00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元)
项目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
期)项目
合计 118,665.52 108,149.10
注: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均为
备案项目其中一期。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24,096,783.24 元,
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81,491,000.00
减:发行费用 12,450,077.69
募集资金净额 1,069,040,922.3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71,062,463.2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74,940,946.30
其中:本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74,940,946.30
减:购买存单及理财 402,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3,059,270.4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4,096,783.24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 ls2025-112 之《南京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仍可能
继续存在闲置的情况。
二、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
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 ls2025-007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先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7 天通知存
款等,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为 45,5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 ls2025-127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如本公告第一部分“一、募
集资金基本情况”部分所述。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
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 年 1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
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投
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
与检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且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暂时闲置
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2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 年 1 月 22 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