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143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吴群先生持有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份 6,645,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在上市后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式以及公司执行重整计划中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公告编号:2025-142),吴群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公司关于本次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5 年
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 6,645,57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6%),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645,57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7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645,57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76%)。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吴群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645,5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6%,
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吴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不再
持有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吴群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6,645,572股
持股比例 0.7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6,645,572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包含:(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16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吴
群先生获得对应的转增股份 15,000,000 股。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根据重整计划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花王国际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以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
最终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吴群先
生获得对应转增股份 3,251,61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吴群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
减持数量 6,645,572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20 日
集中竞价减持,6,645,572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5.30~5.72元/股
减持总金额 36,530,989.78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0.76%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6%
当前持股数量 0股
当前持股比例 0%
(二) 本 次 减 持 是 否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规 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