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况及当年业务发展情况等所做评估和测算,是公司与关联方 2025 年
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尽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但符合实际情况且具备合理性,差异主要原因
是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公
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
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
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相关
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
补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肖岩 刘江宁 刘元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