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本为 230,601,779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有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梁晨女士,合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7,268,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一、本次解除限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2 号),公司已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68,44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每 股发行 价 格为 19.11 元 (人民 币元,下同 ),本 次募 集资金 总额为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2)第 08549 号)。本次发行的
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合计 17,268,445 329,999,983.9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1 名发行对象
即梁晨女士,其承诺:“本人确认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
份,并承诺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本人承诺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人所取得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亦未发生公司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份)。因梁晨女士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以本次解除限售后梁晨女士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解除限
所持股份总数 所持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 售占公司总
(股) (股) (股)
股本的比例
合计 81,816,125 61,362,094 17,268,445 7.4884%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62,094 27.65% - 63,762,094 27.6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 - - -
高管限售股 44,093,649 19.12% 17,268,445 61,362,094 26.61%
首发后限售股 17,268,445 7.49% -17,268,445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00,000 1.04% - 2,400,000 1.0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839,685 72.35% - 166,839,685 72.35%
三、总股本 230,601,779 100.00% - 230,601,779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