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8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者“公司”)于 2025 年
送达的(2024)湘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
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8f66504c7faaa276f
债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
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一)现场会议
场参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
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
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理人提交上述授权资料。
(二)网络会议
本次网络会议通过e破通网络会议平台(https://ept.jiulaw.cn)召开。依法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具体
参会方式如下:
密码。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
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
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e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进行会议测试。如有
问题,请于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张律师、沈律师,
联系电话:18301563820/15115668212;联系邮箱:hnjfyyglr@163.com;联系地址: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1 楼管理人
办公室)。
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送的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请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
确保手机畅通。
三、会议主要议程
权人予以表决;
以上为暂定的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
四、表决方式和期限
午 3 点前将表决票提交至管理人处。
决,也可以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3 点前将表决票提交至管理人处;债权人同时
提交书面表决意见又在网络会议系统中进行投票表决的,如表决意见不一致的,以
书面表决意见为准。
理人未能及时收到表决票,如债权人决定以邮寄方式提交表决票的,请提前安排寄
出。
五、重整工作进展
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上午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同日,公司、管理人分别发布《关于公司重整债
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1 月 23 日(含当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
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
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一],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78)。
常德中院同意景峰医药继续营业。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
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重整工作。重整阶段
债权申报将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届满,管理人及公司等各方正在进行相关债权审查
工作。除此之外,公司配合管理人开展财产调查、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并在管
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六、风险提示
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
(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
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法院裁定破产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
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