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6年度与中移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与
其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上限金额预计,拟开展的存款业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
存款形式合法合规,存款利率定价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丰富资金增
值方式,提高资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张国华、胡一闻、王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