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72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情况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时公司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其他核心员工(2 人) 11.20 80.00% 0.06%
合计 14.00 100.00% 0.0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本次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类别
(三)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
的说明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461,7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27.07 元/股调整为 19.19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137 万股调整为 191.8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 万股调整为 1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
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解除限售期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第一个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15%。
第二个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25%。
第三个 2027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45%。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限制性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
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A-优秀 B-一般 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三、验资情况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2日出具了《江苏鼎
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5]006号),对公司
截至2025年11月11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5
年11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
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304,392.00元。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
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1月6日,经测算,本次激
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授予日):
授予数量 需摊销总费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
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等因素有关。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 变动后
类别 动数量
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610,277 84.98% 0 161,610,277 8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554,115 15.02% 140,000 28,694,115 15.08%
总股本 190,164,392 100.00% 140,000 190,304,392 100.00%
六、备查文件
书》;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5]006号)。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