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北
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曼服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嘉曼服饰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嘉
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格
净额人民币 99,458.5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46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合计 52,108.00
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及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销体系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并将原计划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0,501 万元及
另外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2,359.00 万元用于投资“营销体系建设及升级项目”;同
意公司终止“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2,334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电商运营中心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31,273.00 万元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
理。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合计 52,108.00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58.56 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7,350.56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
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42,000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
拟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不含利息)5,350.5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1.30%。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5,350.56 万元的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成凤 王会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