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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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5-05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木垒皖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投资概况及金额: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风电)与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简
    称皖能能源)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东方风电持股 49%,皖能能源持股 51%。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为:185,683.0205 万元,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
    木垒东吉)100%股权作价出资,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基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0,984.68 万元,皖能能源以 94,698.3405 万元现金出资。
?   投资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完成后,木垒东吉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应对政策变化、适应市场竞争、控制投资风险,提升风电场专业化、市场化运
营能力,东方风电拟以木垒东吉 100%股权作价参股投资,引入外部战略合作方成立合
资公司,共同推进东方电气木垒 100 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项目,实现资源互补、
风险共担。东方风电与皖能能源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东方风电持股 49%,皖能能源持
股 5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85,683.0205 万元,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 100%股权作
价出资,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基于评估基准日
万元,皖能能源以 94,698.3405 万元现金出资。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东方风
电以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参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项目的议案》,表
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类型      ?新设公司
          木垒皖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
法人/组织全称   为准)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不适用
注册资本      185,683.0205 万元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工
主营业务      程管理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
所属行业      D441 电力生产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副总经理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最终以公司章程为准)。
  (四)出资方式及评估情况
  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 100%股权作价参股投资,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14-00207
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90,002.66 万
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5)
第 1311 号),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木垒东吉进行评估
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90,984.68 万元。评估报告尚需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结合上述评估结果,经合作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木垒东吉 100%股权对应出资价值
以经上级主管单位备案通过的评估值为准,皖能能源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出资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木垒东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25,586,304.74      10,952,501.05
负债总额           825,559,696.50         926,483.04
实收资本           900,000,000.00       10,000,000.00
净资产            900,026,608.24       10,026,018.01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9,466.19            27,387.38
净利润               13,590.23            26,018.01
  注:2025 年 6 月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甲方);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 100%股权作价参股投资,与皖能能源成立合资公司。
算,计算公式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木垒东吉公司股权评估价值÷49%。
  乙方占股 49%,甲方占股 51%。
  乙方以木垒东吉公司股权作价出资,甲方以现金出资。
  乙方应当在合资公司设立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出资,甲方应当在合资公
司设立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出资。
  合资公司的具体注册资本总额、股东注册资本认缴额度及注册资本实缴时间,由
甲乙双方在后续签署的股权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明确。
  甲乙双方同意,木垒东吉公司的股权评估价值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经国资委备
案通过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为准。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入战略合作方旨在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有利
于推动专业化整合,深化资源互补、战略协同,进一步促发展、防风险,提升东方风
电发展质量。本次以木垒东吉 100%股权作价参股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木垒东吉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利润总额,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
为准。本次投资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相契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
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业务发展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投资双
方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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