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5-09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
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本次募集配套资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调减募集配套资金
金金额 过2亿元。 过1.55亿元。
(二)交易对方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事项
陈耿豪、南通成为常青股权投资 陈耿豪、南通成为常青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
发信德科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发信德科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苏州市德同合心创业投 合伙)、苏州市德同合心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
杨裕雄不再纳
交易 乐陶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乐陶陶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入本次交易对
对方 )、林芝利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伙)、林芝利新信息技术有限
方
、杨凯然、张杰波、璀璨远见( 公司、杨凯然、张杰波、璀璨远
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见(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合伙)、珠海乐熙熙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泰安乐熙熙投资服
业(有限合伙)、珠海乐腾腾投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乐腾腾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市前海千意智合三期投资合伙企 合伙)、深圳市前海千意智合三
业(有限合伙)、胡俊、王佳、 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杨裕雄、珠海乐哈哈投资合伙企 胡俊、王佳、泰安乐哈哈投资服
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
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广发信德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伙)、璀璨德商(深圳)创业投 (有限合伙)、璀璨德商(深圳
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信德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创业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广州信德创业营股权投资合伙企
合伙)、珠海乐摇投资合伙企业 业(有限合伙)、泰安乐摇投资
(有限合伙)、珠海康远投资企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
业(有限合伙)、上海德盾企业 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2 上海德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名交易对方。 限合伙)等21名交易对方。
注:珠海乐陶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乐熙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乐腾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乐哈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乐摇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更名为泰安乐陶陶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乐熙熙
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乐腾腾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乐哈
哈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泰安乐摇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标的资产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杨裕雄持有的星云开物
标的资产 星云开物100%股权 星云开物98.5632%股权 1.4368%股权不再纳入
标的资产范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
下: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
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
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
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
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
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
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
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
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
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经有关交易各方进一步沟通并协商一致,对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进行了调
整,即原交易对方杨裕雄从交易中退出,不再参与本次交易。交易方案从公司
收购星云开物 100%股份变更为收购 98.5632%股份,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
分之二十,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减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
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有关议
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
案的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