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厦 15 楼)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62 人,代表
股份 185,041,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37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84,569,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179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47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8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59 人,代表股份 45,061,36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4,589,8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47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9%。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14,0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42,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17,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9,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17,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9,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6,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
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20,0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6,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6,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20,0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6,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8,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7,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8,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6,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17,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6,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17,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8,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17,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8,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9,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 17,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9,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6,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20,6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6,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 17,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9,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015,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7,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 18,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03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王丽春女士、
孟振江先生、尚高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82,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601,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王玉成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80,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600,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范理南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79,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59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王丽春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79,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59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孟振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7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59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尚高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雅明女士、吴守农先生、童新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79,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599,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王雅明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79,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599,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吴守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4,579,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4,599,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童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志伟律师、闫洪师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