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能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
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
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不存
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拾贰万元。
第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平均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外的独董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