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3,00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1,000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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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在光大银行办理的人民币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3,000 万元。担
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需鄂尔多斯水发
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水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
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50,000 万元,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
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3 号)。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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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额
被 担 保 本次新
担 保 度占上
方 最 近 截 至 目 增担保 是否 是 否
担 保 被 担 方 持 市公司 担保预计有效
一 期 资 前 担 保 额 度 关联 有 反
方 保方 股 比 最近一 期
产 负 债 余额 ( 万 担保 担保
例 期净资
率 元)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鄂 尔 自 2024 年 度
水 发
多 斯 股东大会通过
派 思
市 水 之日起至审议
燃 气
发 燃 100% 23.47% 28,000 3,000 2.02% 下一年度授信 否 否
股 份
气 有 额度的股东会
有 限
限 公 决议通过之日
公司
司 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法定代表人 张思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624MA0MY1TY8T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6 日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 109
注册地
国道南 601 米处
注册资本 84,131.77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经营范围
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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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543.30 142,098.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0,175.47 44,543.54
资产净额 98,367.82 97,554.49
营业收入 54,086.45 82,164.77
净利润 707.83 4,431.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
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
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
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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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
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
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
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结合鄂尔多斯水发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
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鄂尔多斯水发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
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提供担保。
六、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司关于在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
暨追加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46 号),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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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水发的 10,000 万元和控股子公司通辽市隆
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30,000 万元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剂给水发
燃气(庆阳)有限公司(原名: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水发庆阳”)使用。
会,并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暨追加 2025 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050),同意为水发庆阳新增预计担保
额度 50,000 万元。
根据公司融资业务需要,现将额度调剂方案列示如下:
被调剂公司 被调剂额度 调剂公司 调剂额度
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 26,000
水发燃气(庆阳)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公司 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10,000
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4,000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57%。公司未对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
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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