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5-090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作为投票对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
(11)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填写
附件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信函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
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以下指示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本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子议案数(11)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注: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3、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签字;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