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系列议案及《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 12 项议案,该等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前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的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23,868,9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5%。傅利泉先生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
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
案》 的子议案数(6)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
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
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关于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
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分拆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在分拆
所属子公司持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8 日、2025 年 11 月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分拆所属
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等。
根据要求,议案 2、议案 3 之子议案 3.02、3.03、议案 5-15 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 5-15 还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可通过。议案 4、14 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
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
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等办理登记手续。
间为准,并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3: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坚、李思睿
电话: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051737
邮箱:zqsw@dahuatech.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大华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行)
〉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
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
案》
《关于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
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分拆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
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