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仪股份
股票代码:603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及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0 号
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及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80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托管)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川仪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委托管理协议》已签署,自
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告书》
上市公司/川仪股份 指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机电集团 指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联集团/托管标的 指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渝富控股 指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指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机仪器仪表 指 国机仪器仪表(重庆)有限公司
国机集团 指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机电集团与四联集团
《委托管理协议》 指
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
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将四联集团委托给机电
集团管理,独立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
权处置权外的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对四联集
团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东义
务。在协议托管期限内,机电集团全面负责四联
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事务。托管期限为从《委
托管
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四联集团股权重组至
机电集团为止。权益变动完成后,机电集团可以
通过四联集团间接支配川仪股份 10.84%的表决
权,本次托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0 号
法定代表人 赵自成
注册资本 368,604.420191 万元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一般项目: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
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冶金产品(国家有专项管
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
经营范围 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以下范围由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汽车(不含小轿
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物业管理,进
出口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0 年 8 月 25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渝富控股持股 80%;重庆市国资委持股 20%。
通讯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0 号
联系电话 023-630756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赵自成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陈 瑜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丁 勇 党委副书记、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雷 斌 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中国 无
蒋 鹏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汤宗伟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王 平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柏 勇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杨 青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周 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蒋敬旗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聂华刚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聂 攀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集团的股权关系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机电集团 80%股权,为机电集团的控股
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机电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机电集团 80%的股权,机电集团的控股股东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渝富控股。上
述事项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地点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 通过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9.83%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80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军
注册资本 606,457.148435 万元
统 一社 会 信
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
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处理及其
经营范围
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
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 年 8 月 16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渝富控股持股 80%;重庆市国资委持股 20%。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80 号
联系电话 023-63998600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
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朱军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重庆 否
祝良华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中国 重庆 否
张辉 外部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刘渝平 外部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何志明 外部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陈玉成 外部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邵雄文 外部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张子春 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中国 重庆 否
何胜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重庆 否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陆宪 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重庆 否
聂堂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中国 重庆 否
高冬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重庆 否
刘帆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重庆 否
注:上述董监高名单与工商登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系工商变更流程尚未完成所致。
(三)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股权关系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80%股权,为重庆水
务环境集团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境集团 80%的股权,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控股股东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渝富控
股。上述无偿划转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地点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持股 38.5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股 50.04%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持股 8.94%,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股 45.29%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持股 0.29%,
限公司持股 7.00%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部署
要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拟由机电集团重组整合四联集团,促
进产业协同,推动四联集团稳定、发展和提升。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拟将四
联集团委托给机电集团管理,独立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
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对四联集团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
东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未来有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权托管,不涉及资金支付。
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将四联集团委托给机电集团
管理,独立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
股对四联集团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在协议托管期
限内,机电集团全面负责四联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事务。托管期限为从《委
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四联集团股权重组至机电集团为止。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机电集团可以通过四联集团间接支配川仪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机电集团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四联集团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55,604,63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84%,一致行动人重庆
水务环境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0,431,72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8%,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机电集团能够通过四联集团间接支配上市公司
股比例为 7.88%,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机电集团与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及四联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签署
了《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订主体
本次委托管理协议为机电集团与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及四联集团签订,
其中机电集团为受托方,重庆市国资委和渝富控股为委托方,四联集团为被托管
企业。
(二)托管标的
本次托管标的公司为四联集团。渝富控股持有四联集团 100%股权。
(三)托管事项
的股权处置权外的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对四联集团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职
权,并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四联集团的经营方针、审议年度投资计划;
(2)提名四联集团董事(职工董事除外);
(3)审议批准四联集团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决定四联集团年报会计事务所的选聘;
(5)审议批准四联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四联集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四联集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四联集团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9)对四联集团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四联集团因生产经营需要实施的融资计划;
(11)审议批准四联集团与机电集团及实际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
(12)其他应需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审批决定的事项。
务。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开展四联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四联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四联集团内部企业整合、处置及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包括任命或
批准四联集团中层干部;
(4)组织四联集团实施风险处置及化解;
(5)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委托的其他有关四联集团生产、经营、管理
的权利。
集团行使如下应由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行使的监督管理权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四联集团的国有资产实施
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
(2)对四联集团涉及资产重组、改革改制、产权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变动
等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计、评估备案及审批等工作,按国
资监管规定需报市国资委批准的,由机电集团报市国资委。
四联集团股东名义出具相关书面股东(会)决定的,由机电集团对决议事项进行
实质性审查并履行决策、管控程序,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应予以配合。
(四)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四联集团股权重组至机电集团为止。
(五)托管费用
本协议下的托管安排,各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各方的陈述和声明
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机电集团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权利真实、合法、有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意见要求;
(2)经各方协商一致。
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合同。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权权属真实、合法、
完整,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质押等担保物权,也不存在任何
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等潜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的情形,不
存在权利受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式
机电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方式为国有股权托管。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部门批准及确认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自成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自成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村1号
股票简称 川仪股份 股票代码 603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册地 山大道中段 60 号
增加 ? 减少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是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否 ?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流通 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0
股票种类: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机电集团受托管理四联集团持有的川仪股份 55,604,632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机电集团受托管理四联集团持有的川仪股份 10.84%的
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国有股权托管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