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56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
进行了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706,878.54 元,2025 年度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充分
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特制定
拟以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股利
分配以及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产能建设等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
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
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
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
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
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0)。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
经营情况,同步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计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以上(1)至(8)项及(15)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1)和(2)项子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其余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述治
理制度全文。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
起延长 12 个月。鉴于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充分考虑本次发行进程及
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刘家钰女士、
彭强先生、唐建设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以上候
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董事任职条件,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欧明刚先生、喻朝辉女士、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经审查,欧明刚先生、喻朝辉女士和刘纳新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9)。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电动风机厂技术科股长、湖南电动工具厂技术科科
长、长沙市日用电器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高压开关厂厂长、长沙高压开关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马孝武先生持有股份总数 84,298,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9%,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马孝武先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
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晓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4,3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
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与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马晓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
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晓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8 年 7 月起历任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
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会计、财务科长、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常务副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9 年
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1,005,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
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年 6 月起历任长沙市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监事。1998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后勤处处
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家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483,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6%,
与公司现任及拟聘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月起曾任职于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生产部、销售部;历任湖
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6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销售总监,2019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1 月起兼任湖南长高
电新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734,4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与
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年 7 月起,历任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销售经理、省区经理、营销总
监。2011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总监,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 年 1 月起兼任湖南长高电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建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90,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与
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学博士,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89 年 7 月-1997 年 9 月在中国工
商银行湖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任金融经济师、金融教研室副主任;2002
年 8 月起在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任教,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国际金融
系主任兼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国际经济学院院长。曾任四维瓷业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除本公司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欧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欧明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计师。2008 年至 2009 年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公司担任会计,2010-2012 年在
湖北洪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3-2021 年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担任项目经理、签字会计师。2022 年至今任湖南和
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2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除本公司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喻朝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喻朝辉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学博士,教授。1994 年至 2010 年历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教师、信息
管理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2010 年至 2019 年 11 月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
计学院院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馆长。曾任金杯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劲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刘纳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纳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