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9 股票简称:天赐材料
债券代码:127073 债券简称:天赐转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 年度第三次)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受托管理人)之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本次债券受托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
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
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赐材料”、“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天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天赐材料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公告》,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公 开 发 行 了 34,105,000 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总 额
额进行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证 上 [2022]999 号 ” 文 同 意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券简称“天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赐转债”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3 月 29 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2027 年 9 月 2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 48.82 元/股调整至 48.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
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26,661,516 股减少为 1,925,333,110 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
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48.22 元/股调整为 48.23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
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有关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
要事项。董事会决定将“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25 元/股向下修正为 28.8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 28.88 元/股调整至 28.5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 28.60 元/股调整至 28.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天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天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8.50 元/股)的 130%(即 37.05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天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天赐转债”赎回价格
为 100.29 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9 月 23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 年 12 月 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50%×71÷365≈0.29 元/
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9=100.29 元/张。扣税后
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天赐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5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天赐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天赐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天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天赐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天赐转债”的情
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期初持有 期末持有
期间买入数量 期间卖出数量
持有人 持有人身份 数量 数量
(张) (张)
(张) (张)
控股股东、董事
徐金富 9,452,173 0 9,452,173 0
长、总经理
徐三善 副董事长 50,814 0 50,814 0
董事、副总经理、
顾斌 46,000 0 46,000 0
财务负责人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均未交易“天
赐转债”。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天赐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天赐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
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
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关于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
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天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天赐转债”,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天赐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发
行人本次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国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
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投证
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第三次)》
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