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 易购 公告编号:2025-06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对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重整情况概述
司”)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
相关债权人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
中院”“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对两家公司进行重整。
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前述股东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前述股东的重整申请。
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对苏宁电器集团有
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二次债权人会议,需分组审议表决《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通过线上网
络投票或者线下纸质投票方式表决。
二、基本情况
于南京市淮海路 68 号,法定代表人为马晓咏,注册资本 171429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专用照明电器、
电子元件、电工器材和电气信号设备加工制造,房屋租赁、维修,物业管理,室
内装饰,园林绿化,经济信息咨询,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汽车出租,健身服务,
票务服务,停车场服务,百货、黄金、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鲜花、国产及进
口化妆品、电梯、机电产品、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洗
衣服务,柜台、场地租赁,国内商品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人才培训,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的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企
业管理服务,会务服务,中、西餐制售,音像制品零售茶座,卷烟、烟丝、雪茄
烟零售,国内版图书、期刊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住宿,
酒吧,洗浴,游泳,电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处理;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
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艺术品
进出口;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游艺娱乐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可穿
戴智能设备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
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百货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再生资源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装卸搬运;建筑材
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视听
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
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
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
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
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母婴用品制造;母
婴用品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家政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摄像及视
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办公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于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8 号金山大厦 B 楼一层,法定代表人为张近东,注册资
本 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策划、咨询服务;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器材、金属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游泳设备、
冷冻机设备、空调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高低压电器设备、消防器材、锅炉、电
梯、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
的销售;室内装饰;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综合布线;智能家居、
楼宇的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及子公司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债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相关经营业务开展,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
公司有应收款项。作为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的普通债权人,公司
及子公司依法向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管理人已确认债权金额为 60,474.66
万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准),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前述债权将按
照重整计划草案中普通债权受偿方案予以受偿。
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作为普通债权人对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对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议案》,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决议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选择受偿方案等事项。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75%。两家公司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前述股东重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全国苏宁家电 3C 门店、百货门店、
电商、政企等业务及相关物流售后服务,均为苏宁易购开设与经营,苏宁电器集
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公司在资金、资产、
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都完全保持独立性。前述股东重整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而发生股份变动等
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生效,公司将按法院裁定批准生效的受
偿方案予以受偿。
公司等 38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必须同时满足:(1)
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各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
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2)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由享有表决权额三分之
二以上的出资人同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
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或被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
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