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2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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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或“电
投能源”)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9 日及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 2025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
   (二)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现场会议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
和陈天翔、陶杨、李明、张启平独立董事)。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
   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负责人。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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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
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
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电”)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
运营情况和本次交易事项的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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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电投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
蒙古公司持有的白音华煤电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持有白音华煤电 10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45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①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价股份部分支付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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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②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内蒙古公司,内蒙古公司以其所持有
的标的资产股权进行认购。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③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8.18         14.55
  前 60 个交易日       18.54         14.83
  前 120 个交易日      19.45         15.57
  经交易各方商议,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5.57 元/股,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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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
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息调整后的本报告书披露前最近一期(2024 年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
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
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5 年 7 月 2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15.57 元/股调整为 14.7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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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④发行数量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4.77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49,174,342 股,占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的 22.46%。发
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前,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数量做相应
调整。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⑤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内蒙古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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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安排
有不同意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
调整并予执行。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⑥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⑦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标的
资产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的,由内蒙古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
足。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
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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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2)募集配套资金
  ①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
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
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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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③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上市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④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
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
以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
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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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⑤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⑥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
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⑦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
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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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⑧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或技改项
目建设、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和用于标
的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国家电投内蒙古白音华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300MW 风
电项目
白音华铝电公司 500kA 电解槽节能改造项目                 44,000.00
露天矿智能化改造及矿用装备更新项目                       46,000.00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160,000.00
标的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                        160,000.00
               合计                      450,00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
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
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
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
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 11 -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内蒙古公司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在后续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
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12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
元人民币。其中,拟收购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与交易对价相
比取孰高。
  此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可以认定为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本办法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与他人新
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
  因电投能源在 2024 年 12 月向下属单位实施了增资行为,根据上
述监管规则,本次采用电投能源 2023 年度审计数据作为测算依据。
  经测算,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及前十二个月投资总额合计占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期末资产总额的 53.89%,超过 50%,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具体指标测算如下:
                                 单位:亿元
                 - 13 -
                                          增资:内蒙
        电投能源                 增资:内蒙古       古霍煤鸿       增资:库伦               占电投
                   购买:白
        (2023 年              电投新能源生       骏铝电有       旗电投新                能源经
                   音华煤                                          交易规
 公司     度/2023               态建设有限责       限责任公       能源有限                审计财
                   电 100%                                       模合计
        年 12 月               任公司(2024      司转增       公司(2024             务数据
                    股权
资产总额      485.01    239.47         9.43      11.99       0.48   261.37   53.89%
归母净资产     343.04    111.49         9.43      11.99       0.48   133.39   38.88%
营业收入      268.46     73.16            -          -          -    73.16   27.25%
       基于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蒙东能源、实际控制人为国家
  电投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蒙东能源、实际
  控制人仍为国家电投集团。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亦
  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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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并同意在相关信息披露平台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
                 - 15 -
  为实施本次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及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
了审计、评估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如下:
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100Z3564 号《国家电
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
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2025]100Z0020 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八)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 16 -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
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慎分
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与标
的资产定价公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与内蒙古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内
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关
于收购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
  鉴于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拟与内蒙古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
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股
                - 17 -
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
司关于收购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
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股权收购协议》《股权
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同时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免
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蒙东能源,交易对方内蒙古公司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蒙东能源、内蒙古公司均为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的企业,彼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古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的规定,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
  鉴于本次交易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且在本次交易前,蒙东能源已经持有上市公司 55.77%的股份,
本次交易后内蒙古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继续增加上市公司拥有的权
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内蒙
古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约。
                - 18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及
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4 月 2 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元/股)
深证成指(399001.SZ)        10513.12            9899.82        -5.83%
证监会煤炭开采和洗选指
  数(883144.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2.02%
                  剔除采矿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2.47%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为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 19 -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的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 20 -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 21 -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六)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
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扎鲁特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
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 万千瓦项目并对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拟将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35,730 万元,其中公司应按股比
向项目公司增加注入资本金 94,311 万元,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 70%的
                 - 22 -
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计划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时,将该项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入累计计算。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所持全资子公司通辽通发新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通发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公
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与蒙东能源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通辽通发新能源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9,630.43
万元,2025 年 3 月,通辽通发新能源就前述股东变更事项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通辽通发新能源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属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但交易方向分别为出售
和购买,因此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
围。
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拟以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
本。增资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鸿
骏铝电公司”)注册资本由 330,000 万元变更为 565,000 万元,各股
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5 年 3 月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霍煤鸿骏
铝电公司是公司控股 51%的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均属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计划在计
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该项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
入累计计算。
                  - 23 -
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
并对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将该公司注册资本
由 500 万元增加至 5,300 万元,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库
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
司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
司计划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该项交易的相关
数额一并纳入累计计算。
  除上述所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措
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
                - 24 -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经认真分析,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进行了说明。并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蒙古公司、
蒙东能源、国家电投集团出具了相关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加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实际情
况,公司拟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经与会 11 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 25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前次
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经与会 11 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 26 -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十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起草并拟提交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就本次交易
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公司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 27 -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决议,
依法办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具体事宜。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转授
权予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易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出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原则下,对本
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或决定终止本
次交易;
负责办理和决定有关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
关股份的发行、登记以及于深交所上市,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
                - 28 -
产交割事宜,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
等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备案、核准、同意、通知等事宜;
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的协议及申报文
件等),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
的补充或调整;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披露事宜;
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十三)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在内蒙古电投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拟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一),提请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29 -
  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 7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四)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五)《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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