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
会。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 人,代表股份 189,309,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4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71,875,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9 人,代表股
份 17,433,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4 人,代表股份 34,281,03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童永胜先生、张志先生、王雪芬女士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童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012,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6,984,23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148%。
表决结果:童永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485,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457,82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621%。
表决结果:张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9,35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66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537%。
表决结果:王雪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楚攀先生、沈华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楚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180,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52,73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063%。
表决结果:楚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沈华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234,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06,23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624%。
表决结果:沈华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 188,959,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1%;
反对 2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1%;弃权
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3,931,0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39%;反对 289,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8%;弃权 41,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02%。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189,034,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7%;
反对 26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3%;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006,0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8%;反对 269,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6%;弃权 5,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6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案》
同意 189,005,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
反对 2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8%;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3,977,3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1%;反对 296,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1%;弃权 6,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8%。
同意 189,034,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1%;
反对 2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006,6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6%;反对 269,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3%;弃权 4,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1%。
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 189,034,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0%;
反对 2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006,5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3%;反对 270,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6%;弃权 4,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1%。
同意 189,011,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9%;
反对 2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4%;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3,983,6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5%;反对 292,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4%;弃权 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2%。
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 189,035,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6%;
反对 2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007,6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5%;反对 268,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4%;弃权 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2%。
同意 189,035,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
反对 26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9%;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007,23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13%;反对 268,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5%;弃权 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律师、卢秋慈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