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4 时 5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531 人 ,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 281,531,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
(798,624,988 股)的 35.2520%。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7,846,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总股份(798,564,988 股)的 32.28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23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3,684,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98,624,988 股)的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1,531,084 股,同意票为 279,221,402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1796%;反对票为 710,18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0.2523%;弃权票为 1,599,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0.568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42,983,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4.9006%;反对票为 710,18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5680%;弃权票为 1,599,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3.5314%。
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闫凌燕、穆曼怡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