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5-048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
省德阳市珠江东路 99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彭辰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作原因未能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789,733,776 99.9053 4,078,346 0.0850 460,148 0.009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允薇、谷雨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