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微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748,557,661.34 元 , 其 中 , 超 募 资 金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截至 2025 年 9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月 30 日累计 月 30 日投入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进度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注 1)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
建设项目(注 2)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
中心项目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00%
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 - 8,274.74 -
合计 141,506.68 133,942.91 95,823.95 -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制造基
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南陵制造
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225.3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对应利息收入合计 8,274.7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139,912.86 万元,剩余 5,174.69
万元(其中利息 4,174.69 万元)。
三、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
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将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现金管理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范围,董事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现金管理计划提前到期,
到期未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自动投入本次现金管理计划,未到期或到期未赎回的
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本次现金管理计划的额度。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
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
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
宜,确保资金安全。
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
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
等)。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
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