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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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133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
富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富恒”)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保,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 2.14%。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有效期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
信额度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被担保人名称: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智造路 2 号
  注册资本:5,000 元
  实缴资本:5,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秀珠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
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4 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 100%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202509150),对全资子公司中山富恒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保证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的债务人: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8 日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
(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七)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
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中山富恒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山富恒获取融资,促
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中山富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因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发展,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和需求,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18,113 万元”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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