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1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区2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7,932,38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2,562,14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96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370,2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6,032,03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61,79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7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94%;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7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5,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16%;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385%;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7,76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7,772,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7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94%;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7,772,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7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94%;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80,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7,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1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8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31%;反对15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钱和生、钱亚萍、钱雅琴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