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11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77.8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4%。
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 1 页 共 8 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
况
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通过《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第 2 页 共 8 页
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4 日,限
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97.50 万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7.90 万股。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第 3 页 共 8 页
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予登记日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3 月 2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2026 年 3 月 23 日,
日届满。
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
限售所获总量的 40%。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 4 页 共 8 页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目标如下表所示: 的
《2024年度审计报告》
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告》,以公司2022年净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利润增长率为83.18%,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内各期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
已达到目标,满足本次
度净利润的影响。
解除限售条件。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 况:
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 1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核评级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象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
四档。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确 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定: 对象资格,114名首次授
个人上一年 D-不合 予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度考核结果 格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
个人层面解 优秀”,其个人本次计
除限售比例 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
比例均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第 5 页 共 8 页
就,根据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
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首次授予的 115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11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7.80 万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64%。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可解除 本次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限售的限制 售数量占其 限售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获授数量的 性股票数量
(万股)
(股) 比例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小计 195.00 78.00 40.00% 117.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110 人)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14 人) 694.50 277.80 40.00% 416.70
注:
第 6 页 共 8 页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需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表不包含这部分拟回购注销情况。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本次 114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277.80 万股。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终止及本次回
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
划》的安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
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及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
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事宜。
第 7 页 共 8 页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售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