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19: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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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刘成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569,029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02%)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董事刘成彦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刘成彦             172,569,029       7.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刘成彦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594,4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日至2026年3月4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一致。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时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2015年7月17日-2018年7月16日),刘成彦先生每年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该承诺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
自2016年1月5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
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
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
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自2023年8月23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
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目前,该
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彦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况。
  (三)刘成彦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第八条和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
定的情况。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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