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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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66人,代表股份193,072,902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46%。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人,代表股份138,762,100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65人,代表股份54,310,802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73%。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65人,代表股份54,310,802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7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
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议案》;
  表 决情况 :同意190,993,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23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6.1707%;反对1,9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76%;
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617%。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7,001,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1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3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5.1708%;反对45,92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605%;
弃权1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686%。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61,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4395%;反对46,873,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61%;
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545%。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81,5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19,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70%;反对46,85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2761%;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90,894,10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权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83%;反对2,0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4%;弃权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62,8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26%;反对46,872,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046%;弃权1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8%。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67,4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11%;反对46,87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081%;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8%。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52,9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44%;反对46,874,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074%;弃权1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84,3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2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22%;反对46,85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2724%;弃权1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5,996,8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3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11%;反对46,93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4144%;弃权1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69,7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7,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53%;反对46,86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2912%;弃权1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31,1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6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42%;反对46,8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212%;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6%。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65,97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83%;反对46,872,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037%;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46,057,46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弃权14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26%;反对46,87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000%;弃权14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90,943,49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权128,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181,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92%;反对2,0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1%;弃权128,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89,694,10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9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88%;反对3,2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502%;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0%。
  表决结果:通过。
  表 决情况 :同意189,639,90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权1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87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90%;反对3,2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0%;弃权1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通先生、梁国智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聘任的董
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18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421,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7909%。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04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8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347%。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277,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51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9651%。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04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79,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302%。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060,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98,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65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孙进山先生、李俊女士、吕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进山先生、李俊女士、吕
晓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4,75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98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4.6764%。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636,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874,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6.3077%。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75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994,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6.529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5 年 11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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