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权数量共计 480,780 份,行权价格为 36.49 元/份;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80,780 份。详细信息可参见 202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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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 10 月 26 日向各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即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起 24 个月、36 个月。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届满。
序号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行权条件。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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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2%。
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
率35.02%,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 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
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 89.45%。公司激励对象可按
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
实际达成比例进行行权。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2023年度,53名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合格。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因激励
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 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在业务
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故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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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核未 100%达标
序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股票 剩余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
号 权数量(份) 期权数量(份) 数量(份)
量(份)
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合计 1,075,000 480,780 56,720 537,500
注:公司原总经理张国华先生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从本公司离职,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对应其获授的 2023 年度达成
业绩考核目标的部分,公司对其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的股票期权进行了注销。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
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年 10 月 23 日止。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交易类型
卖出
注:上述两名激励对象将在各自减持股票日期届满 6 个月后进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操作。
四、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上述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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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480,780 股,其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9,174 0.12% +85,050 1,044,224 0.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00,400,559 99.88% +395,730 800,796,289 99.87%
三、总股本 801,359,733 100% +480,780 801,840,513 1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
构表为准。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
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 1,754.366
万元,其中:股本增加 48.078 万元,资本公积增加 1,706.288 万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
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
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
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
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
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
影响。
七、其他说明
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避免出现短线交易等行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