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5-082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或“公司”)全资子公
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智能”)因承包的广州智慧创新
谷算力基础设施项目机电总承包(工程)履约保函开具的需要,近日与深圳市高
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为 B202531884),由高新投为依米康智能向银行申请开立一笔担保金额为
投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 2025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1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7,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00 万元;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依米康智能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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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有关担保的公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依米康智能累计提供实际担保总额为
范围,且担保总额在公司为依米康智能提供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为依米康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本
次担保前,公司对依米康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为依米康智能提供
元,公司 2025 年度对依米康智能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27,559,914.51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
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
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
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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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140.13 54,627.00
负债总额 33,056.10 49,144.97
资产负债率 86.67% 89.96%
净资产 5,084.03 5,482.03
项目
月 30 日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4,028.36 39,314.70
利润总额 -593.19 -2,429.63
净利润 -451.87 -2,194.15
注:上述 2024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反担保权利人基本情况
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2402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融资担保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拟签署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依米康智能与高新投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书》,约定就广州智慧创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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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基础设施项目机电总承包(工程名称)由高新投作为保函申请人,为依米康
智能向银行申请开立一笔担保金额为 12,440,085.49 元的履约保函,高新投在该
保函下承担担保/赔付责任。
为保障《担保协议书》项下高新投债权的实现,公司与高新投签署《单位反
担保函》,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高新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连带的反担保保证。
保证期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
到期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依米康智能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基础设施项目机电总承包(工程名称)履约保函开具的需要,由高新投为依米康
智能向银行申请开立一笔担保金额为 12,440,085.49 元的履约保函,公司拟为依
米康智能本次申请开立保函业务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本次为依米康智能提供的
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总额在公司
为依米康智能提供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依米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子
公司平昌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1,000 万元(实际
剩余担保金额为 10,188.75 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31.73%。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 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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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