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7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96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7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名
激励对象授予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归属
已获授予 数量占已
本次归属
的限制性 获授予的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
(万股)
(万股) 票数量的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韩江龙 董事长 3 1.2 40%
成兴明 董事、副总经理 3 1.2 40%
陶军 董事 3 1.2 40%
颜景义 副总经理 3 1.2 40%
董东峰 董秘、财务总监 3 1.2 40%
(二)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67.4 26.96 40%
员( 56 人)
合计(61人) 82.4 32.96 4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40,905 0 28,240,9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55,548 0 52,455,54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90,193 -329,600 160,593
股本总数 80,696,453 0 80,696,453
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由 490,193股变为 160,593 股,公司股本总数无变化。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出具了《江苏
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393号), 对公司
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61 名激励
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 8,493,792.00元,所有认缴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归属期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