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
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轮渡”)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处置“紫
玉兰”轮及配套资产。经过在“易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靖江市万通船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船业”)以人民币贰仟零肆拾万元整(¥20,400,000.00)
(含税)竞价取得“紫玉兰”轮及配套资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中韩轮渡与万通船业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发布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按照中韩双边海运会谈达成的共识,25 年以上船龄的老
旧船舶应在 5 年内以新造船更新替代,船龄已达到 30 年的老旧船舶应立即退出
运营。同时,《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21 年 8 月 11 日交通运输部第四次
修正),将船龄在 10 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
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归类为二类老旧海船,强制报废船龄为 30 年。“紫
玉兰”船建造于 1995 年 8 月,船籍为中国,已达 30 年船龄,属于退出中韩客货
班轮运营和达到报废处置船型的船只。
经 “易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靖江市万通船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贰仟零肆
拾万元整(含税)竞价取得报废“紫玉兰”船及配套使用资产。其中不含税金额
为 18,053,097.35 元。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账面价值为 3,124,769.26 元,
处置收益预计约 14,928,328.09 元。
中韩轮渡与万通船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签署了《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一艘报废“紫玉兰”船及配套使用资产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2040.00(含税)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312.48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比的溢价情况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 3
支付安排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全额一次付清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
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待标的资
产移交结束后,相应款项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
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靖江市万通船业有限公司
91321282794578540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6/10/24
靖江市江洲路 188 号阳光国际花园二期东侧水韵桃
注册地址
源 16 幢 01
靖江市江洲路 188 号阳光国际花园二期东侧水韵桃
主要办公地址
源 16 幢 01
法定代表人 陈云子
注册资本 50 万元整
船舶及船舶配件、中央空调、净化设备、泵阀、服
装、针纺制品销售;为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提供
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主营业务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云子、郁健、郁金宏
协议约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标的成交款
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靖江市万通船业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项目
资产总额 510.53 610.83
负债总额 435.16 53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营业收入 3485.51 2.3
营业利润 - -
净利润 3.67 0.36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为一艘报废的“紫玉兰”船及配套使用资产,“紫玉兰”轮建造于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购入,购入资产原值 8300.48 万元,摊销期 10 年,已计提完
折旧,净值 249.01 万元。船舶及配套使用资产中,
“前转梯”于 2006 年 10 月购
入使用,购入资产原值 1.50 万元,摊销期 10 年,已计提完折旧,净值 450 元;
“船载高压岸电系统”于 2016 年 9 月投入使用,摊销期 10 年,截至 2025 年 7
月已提折旧 91 个月,未提折旧期剩余 29 个月,净值 69.04 万元;其余 21 项电
子设备资产由 2008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购置入账使用,摊销期 6 年,已全部
折旧完毕,共计净值 7074.78 元。
交易标的为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自有资产,产权清晰明确,
无抵押、质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不存在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原来用于连云港至韩国平泽客货班轮航线运营,已于 2025 年 8 月
停止使用,目前停在连云港 1 号锚地。待受让方履行相关手续后移交。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一艘报废“紫玉兰”船及配套使用资产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其他,具体为: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8,586.67 8,586.67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8,253.09 8,274.19
减值准备 0 0
账面净值 333.58 312.48
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是 否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的行业特殊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发布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按照中韩双边海运会谈达成的共识,25 年以上船龄的老旧
船舶应在 5 年内以新造船更新替代,船龄已达到 30 年的老旧船舶应立即退出运
营。同时,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2021 年 8 月 11 日交通运输部第四次修正),
将船龄在 10 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
旅游船、客船,归类为二类老旧海船,强制报废船龄为 30 年。
“紫玉兰”船建造
于 1995 年 8 月,船籍为中国,已达 30 年船龄,属于退出中韩客货班轮运营和达
到报废处置船型的船只。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
司挂牌转让标的资产。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
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交易标的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确定高于评估价的价格为底价,发布公告征集
意向受让方,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最终确定以最优出价方靖江市万通船
业有限公司为受让方。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一艘报废“紫玉兰”船及配套使用资产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2040.00(含税)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受让方:靖江市万通船业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人民币贰仟零肆拾万元整(含税),增值税率 13%
本合同项下标的转让价款不包含船舶交付时船上剩余的燃油及未使用过的
润滑油(合称“剩余油料”)。剩余油料的所有权及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至乙方,
其对应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此费用为标的转让价款之外的一项独立款项。
剩余燃油的单价,以甲方提供的、经乙方确认的该批次燃油最后一次采购的
发票单价为依据;剩余润滑油的单价,以此类推。剩余油料的数量,以甲乙双方
授权代表在船舶交付现场共同签署的《油料测量记录》为准。
双方应根据本条上述约定计算出剩余油料的总价款,并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
的标的交付日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日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作为一次性船舶资产费用
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全额一次付清至连云港市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待标的资产移交结束后,
相应款项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付时间安排:受让方缴纳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全部价款后,连云港市产
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出具标的交易凭证。转让和受让双方根
据出具的标的交易凭证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违约责任条款:
(1)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无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理由,不得单方擅自
解除本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本协议标的转让价款的 20%向对方支
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该标的的转让价款,每逾期一个日
历日按应支付款的 5%。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约定期限 5 个工
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不
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甲方账户且甲方有权对
标的物进行重新处置。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
司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的乙方进行追偿。
合同生效条件:转让和受让双方在合同上共同完成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资产目前处于报废处置状态,本次交易有利于控股子公
司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此次资产处置收益约为 1,492.83
万元。上述交易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连续 12 个月出售资产相关情况
截至本次出售资产之前,出售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受 让
成交价
账面 处置 方 是
出让方 受让方 交易标的 格(含
价值 收益 否 关
税)
联方
CENTRUM LOGISTICS
KORE;JINYANGLOGIDTICS
CO.,LTD、BENMALOGISTICS
江 苏 连 CO.,LTD、南京杰运机械设
云 港 港 备有限公司、连云港尚宏
口 股 份 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有 限 公 自然人:范永亮、南通品 电子设备、 696.75 1483.94 705.71 否
司 及 控 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 工属具
股 子 公 苏万物通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司、连云港腾飞废旧物资
回收有限公司、连云港牛
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黑
龙江翔远矿业有限公司、
连云港虎威再生资源回收
有限公司、江苏智慧致鑫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
万物通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河北道尔再生资源回
收有限公司、连云港纳卓
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临沂
铭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
公司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来处置报废资产收益合计 705.71 /
连同本次报废资产处置收益,公司连续 12 个月出售资产处置收益共计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