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1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董事会。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65,018,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166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413,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941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605,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5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607,5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605,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51%。
的律师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
议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1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5,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485%;反对 7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66%;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提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2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437%;反对 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87%;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11,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0,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04%;反对 87,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321%;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2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437%;反对 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87%;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7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2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437%;反对 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87%;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7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03,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431%;反对 9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221%;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34,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123%;反对 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87%;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08,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31%;反对 87,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321%;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2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437%;反对 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87%;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7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李运、程兴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