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就德福科技 2026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阴极铜套期保值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防范库
存跌价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锁定预期利润,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风
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
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阴极铜。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为阴极铜期货及期权活跃合约等。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合规的交易场所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
所及拥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外
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
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双货币存款等。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管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因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家或地区政策、全球供应链等情况存在不可预见
性,当阴极铜市场价格、汇率行情发生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产生价格、汇率波
动风险,导致套期保值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控制目标。
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或缺乏愿意交易的对手,导致交易指令无法按计划入市成
交的风险。
因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破产、系统错误、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
金融机构出现违约,导致交易、交割、结算等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在期货及衍生品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因交易资金未能及时补充到位,导
致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或无法交割的风险。
由于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陷等造成错单给公
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由于交易系统、网络、通讯设施及设备故障造成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市场研究人员应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完善研究框架,全面分析市场情况。
对套期保值进行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套期保值操作策略,及时执行风险预警、止
损机制等风险管理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
交易工具应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结合现货的采购、销售、
生产周期等合理选择对应月份的交易合约,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实
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在开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账户时,选择交易系统稳定、监管体系完善、资金
实力强、业务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合作。
加强交易账户的资金监管,实时监控账户风险度变化情况,在套期保值规模
内严格控制交易额度。预判未来交易的资金规模,根据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防范资金风险。
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
专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根据交易需要配置符合标准的电脑、网络等设施、设备,确保交易系统正常
运行。同时,采用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确保市场变化、交易指令等重要信息的
快速传递。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和汇率波动、提升公司的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生
产经营的稳健性为目的,并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制
定了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具体为:阴极铜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在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
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该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有效规避和降
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相关议案后续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杨志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