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1 19:14: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4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志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志辉先生因挂
职锻炼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付茂红
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十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8-2844724
  邮箱:000636@china-fenghu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付茂红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个人简历
  付茂红,女,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税务师,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
  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总监,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历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监、高级主管(期间兼任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
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高级主管、主管等职务。
  截至披露日,付茂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
 付茂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风华高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