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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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及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各位
与会人员认真遵守。
一、出席大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股东义务,维护会议纪律,保
证大会的正常召开和顺利进行。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相关人员的参会资格,请配合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
者的身份予以核对。
三、为及时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
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大会召开前 30 分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
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资料原件,方便验证入场。
四、未按要求办理参会登记、现场签到股东、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
票表决。
五、为保证大会的秩序,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
人员入场参会。
六、参加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参会登记时登记说明,大会主持人
将按照登记记录名单及顺序安排发言。发言应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
发言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能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或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进行表决时,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八、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问题内容
与会议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或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
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回答。
九、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错填未填、字迹难以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表决计为“弃权”。
十、大会对议案表决前,将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进行监
票和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
监票;大会议案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一、为保证大会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并将手机调节至静音或振动状态,大会谢绝录音、录像和拍照。对干扰大会正常
召开或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将报告有关部门严
肃查处。
十二、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住宿,
不发放礼品,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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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并登记是否发言、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六)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结束。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
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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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与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规定保持一致,根据《公司法》
《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治理
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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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
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
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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