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8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基石基金”)存续期限已经届满。近日,公司收到关于基石基金解散并清算
事项的相关议案,拟对基石基金实施解散并清算。
● 本次基石基金解散并清算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关系:基石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投公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
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
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
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1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
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78,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
公司未与京投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基金。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取基石基金分红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 年 12 月
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基石基金。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
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2-040)。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
的基石基金将存续期延长 3 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19-031)。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投资的基石基金存续期延长 2 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临 2023-021)。
基石基金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 58,375 万元,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25,150 万元,
出资比例为 43.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出资额 25,150 万元,累计
收到分红款 19,341.52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基石基金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审议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决
定解散清算的议案》,基石基金备案的存续期为 14 年,目前存续期限已经届满,
拟对基石基金实施解散并清算,剩余合伙财产变现并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北京
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相关约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基石基金的管理人将按照相关约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资产管理
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起基石基金清算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基
金拟进行解散并清算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京投公司持有公司 4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20,506,571.41 万元
成立日期:1981 年 0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
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
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京投公司总资产 9,276.21 亿元、净资产 3,148.97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41.97 亿元、净利润 27.66 亿元。(经审计,合并报
表口径)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京投公司总资产 5,513.52 亿元、净资产 3,097.40
亿元;2025 年 1-8 月营业收入 2.42 亿元、净利润 12.08 亿元。(未经审计,母
公司报表口径)
(二)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7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 26 号院 58 号楼一层 103 室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铮
注册资金: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08 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 9,379.60 万元、净资产
(数据经审计,
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 9,199.46 万元、净资产
(数据未经
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
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 35%,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公司将基石创
投视同为关联法人。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八区 2 号楼 9 层 901、902(园
区)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出资额: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07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06 月 30 日;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P100081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石创投总资产 9,618.06 万元、净资产 8,438.95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571.50 万元、净利润 2,329.28 万元。
(数据经审计,
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基石创投总资产 8,759.79 万元、净资产 8,435.43
万元;2025 年 1-8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8.1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
合并报表口径)
三、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 26 号院 58 号楼一层 102 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出资额:58,375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09 月 08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围绕轨道交通,兼顾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信息
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D1561
(二)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石基金总资产 11,187.79 万元、净资产 11,187.79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401.55 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
报表口径)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基石基金总资产 10,332.67 万元、净资产 10,332.67
万元;2025 年 1-8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1,942.19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基石基金运营情况
基石基金于 2011 年 09 月 08 日成立,主要投资领域为轨道交通,兼顾装
备制造、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
基石基金累计投资 17 个项目,合计投资金额 50,375.64 万元,基石基金已
处于退出期不再投资新的项目。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基石基金已投项目中有
基石基金存续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7 日到期,拟进行解散并清算。
(四)基石基金股权结构
类别 实缴出资额 出资占比
姓名/名称
(万元) (%)
普通合伙人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 0.17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8,875 32.33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5,150 43.08
有限合伙人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 5.14
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700 8.05
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500 7.71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50 3.51
总计 58,375 100.00
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出资占比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石基金拟进行解散并清算事项系因基石基金存续期已届满。本次事项
不影响基石基金继续对被投资公司享有的合法权益,清算期间基石基金将处置并
分配全部基金财产,清算事宜完成后,基石基金将在工商层面进行注销。本次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石基金解散清算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
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鉴于基金存续期限已届满,同意公司参与投
资的基石基金拟进行解散并清算,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基金解散并清算
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解散并清算事
项符合《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及基金运作
的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进
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提供借款金额11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
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78,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京投公司共同
参与设立基金。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取基石基金分红款5,817.29万元。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